货车侧翻高速路 20吨菠萝遭哄抢 (图)

发布时间:2013-12-25 13:52 | 来源:长沙晚报 2013年10月30日A10版 | 查看:838次

法律规定聚众哄抢“数额巨大”可判刑

20吨菠萝倾泻一地,附近村民拿着篓子、桶子、麻袋等“收”菠萝。  张萌 邓辉 摄影报道

  本报讯(记者 张萌 通讯员 邓辉)日前,宜凤高速至岳临高速南往北44公里的匝道旁,一辆运送菠萝的大货车侧翻,20吨菠萝散落一地,几乎被附近村民哄抢一空,价值近20万元。湖南高速警察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并提醒村民,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现场:上百村民涌入高速哄抢菠萝

  10月27日10时许,一辆山西牌号的大货车由广东开往北京途中,从宜凤高速转至岳临高速,通过匝道时不慎侧翻,车上运载的20吨新鲜菠萝倾泻一地,附近少数村民开始哄抢菠萝。车主报警后,湖南高速交警宜凤大队抽调十余位民警现场维持秩序。在小规模哄抢被制止后,一些村民将消息传开,上百名村民涌入高速公路哄抢菠萝。

  民警现场制止,并警告哄抢货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将涉嫌犯罪,但仍然挡不住源源不断赶来的村民。居民拿着篓子、桶子、麻袋等来回“收”菠萝,其中老人和小孩占绝大多数。宜凤大队只好调集更多民警赶到现场,最后手拉手组成人墙,才将源源不断赶来的村民挡开。最后清点,20吨的菠萝几乎被哄抢一空,损失价值近20万元。

  提醒:哄抢货物价值达4000元或判刑

  民警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68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际上,聚众哄抢的立案数额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4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这些金额是指被哄抢的货物的总价值。与此同时,村民涌上高速公路哄抢货物,存在极大人身安全隐患。”高速交警介绍,今年2月19日,沪陕高速K925+700米处北半幅,河南一村民哄抢货物时被后方驶来的车辆撞击身亡。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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