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19 10:25 | 来源:赣州晚报 2013年10月15日第A08版 | 查看:1439次
○左崇年
城管拆违建,花56万元请保安来当“外援”?记者10月13日获悉,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萝岗分局刚完成一项政府采购,花费56万元外聘保安公司负责拆违行动的安保工作。有市民担心,如果外聘人员没有经过严格培训,或者管理不善,可能会出现反效果。(10月14日《广州日报》)
违建顽疾并非存在一日,城管拆违建,依法执法有点难,这是事实。首先是因为城管部门人力、物力不足,且长期存在执法手段欠缺等问题。违章建筑的累积,使得城管部门面临执法困境。另一方面,一些市民想扩展自己的空间,占用公共空间,和执法部门对峙。
但应该承认,任何执法都是有难度的,没有难度的执法几乎没有。就像法院执法、公安交警执法、渔业执法等,都是有难度的。如果按照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萝岗分局的做法,是不是为了降低执法的难度,减少风险,都要请保安来“维持秩序,保护执法人员安全”呢?
花56万元请保安做“外援”, 这是政府采购行为吗?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因此,花钱请保安应该不符合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安保服务,是把保安作为行政执法的工具,这个钱花得冤枉,应该问问纳税人同意不同意,不能随便花纳税人的钱为行政执法请保安。
保安虽然不是来帮城管“助威”或“打架”的,但保安是保护城管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际上是城管部门多了一群“临时工”。没有执法权的保安,很可能还会参与城管执法,到时将出现一团糟的局面。再说,如果是维持疏导拆违现场秩序,完全可以让协管来做,没有必要花钱请保安。
如果是避免发生聚众闹事或暴力抗法等情况,应该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执法,而不是花钱请保安来壮胆。所谓“协助执法”,别让保安成为又一块“临时工”挡箭牌。人们担心,拆违现场出现保安会让违建者“如临大敌”,很可能引发对抗情绪,激化矛盾。人们还担心,万一城管执法过程中发生问题,这些保安会成为替罪羊,成为又一块“临时工”挡箭牌。因此,无论如何,城管部门花钱请保安都是弊多利少的事情。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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