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17 21:20 | 来源:钱江晚报 2012年12月12日A5版 | 查看:1836次
物价部门:盈利性医院应依照公示价格收费
本报讯 4999.99元,看起来挺吉利的一个数字,但对徐先生夫妇来说,既可气又可恨。
前不久,徐先生的妻子因粘膜下肌瘤在杭州仁德妇产医院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入院时徐先生交了5000元押金。前天,要出院了,结账时医院清单显示一共花费了4999.99元,最后找给徐先生1分钱。
和押金只相差了1分钱。徐先生看到清单后觉得很是蹊跷,这费用收得也太巧了吧,于是就一项一项的核对清单上的收费项目,果然发现了问题。
首先,没做的项目也收了钱。“我通过清单发现术后心电监护这项,我老婆根本就没有做过;还有麻醉中监测前后一共做了不到半个小时,医院却收了3个小时的钱。”
其次,医院实际收费比公示价格要高。“在医院电子公示频上,记者看到麻醉中监测是按小时收费的,每小时100元。术后心电监测也是按小时收费的,每小时15元。公示的收费方式与实际的收费方式不同价格也有明显差异,麻醉中监测都是收300元,术后心电监护都是收90元。”
前天,经过核对,杭州仁德妇产医院确认这两项医疗服务都给许先生的妻子做过,但他们同时也承认真正治疗时间和清单上显示的是不同的。仁德妇产医院许院长给出了解释:“这个费用是按整个麻醉费用收取的,只要麻醉了就是这个费用。”
不过,昨天,杭州仁德妇产医院对此的解释又变了。“昨天收取徐先生的4999.99元,实际上是一种套餐,就是所有费用打包,总额就这么多钱,哪怕超过了也不多收钱。”医院陈经理解释道。
对于前后两个完全不同的解释,物价部门都不认同。拱墅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医院作为盈利性的医院,物价局的要求是以公示的价格和方式为准,收费也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价格执行。
而对于第二种解释的“套餐”,物价部门强调,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成立的,套餐也要有套餐的要求,也需要医院进行公示。
其实,徐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11月,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投诉关于三墩镇杭州欣然医疗门诊部收费问题。
对此,杭州物价部门提醒市民,不要把价格低作为选择就医的标准,对于收费,非盈利性医院都有严格的标准,而盈利性医院经过报备后,需要在医院进行公示。接受医疗服务后,请注意核对收费清单和公示的价格,如果发现疑问可以向杭州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
本报首席记者 李阳阳 本报实习生 杨渐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交了5000元押金 结账花了4999.99元》)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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