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09 18:41 | 来源:山西日报 2013年11月09日10:12 | 查看:925次
本报讯 (记者 左燕东) 2013年,31岁的柴少华终于和刚出生的儿子一起,补录上了户口。这一切,源自大同铁路看守所驻所检察室检察官郭树江的一次案卷审查。
事情要从今年6月的一天说起。那天,一位满面愁容的孕妇来到大同铁路看守所驻所检察室,要求探视在押的盗窃嫌疑人,其丈夫柴少华。可按照规定,未决犯不容许亲属探视。孕妇怀孕9个月了,马上要临产,她希望检察官转告柴少华,因为无法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只好把这个孩子卖掉了!
孕妇的话让检察官郭树江大为震惊,他随后调阅了柴少华的卷宗,发现柴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这个31岁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个没有户籍的“黑人”。原来,柴少华出生三个月时,未办理婚姻登记的父母即离异,随后各自组建家庭,柴少华一直跟奶奶生活,从没机会上户口。奶奶去世后,柴少华也试着给自己办个户口,但上户需要父母结婚证明、社区证明、父母DNA鉴定等材料,难度太大,他只好放弃。
没有户籍,意味着柴少华将无法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郭树江将这起特殊的案件向大同铁路检察院检察长南世勤作了汇报。检察人员进行了社会调查,走访了柴少华的父母,但柴少华的父母都新组了家庭,很忌讳提及被他们“遗弃”的儿子,更不愿为他取保候审提供担保,柴少华所住地社区和派出所都表示,户籍手续难以办理。
面对这件棘手的事,检察长南世勤专程到大同市公安局说明具体情况。局长王武道了解柴少华的遭遇后,当即批示大同南郊公安分局,根据相关条例予以办理。31年无户籍的柴少华,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户口簿。
柴少华获准取保候审,随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拘役4个月,但因为之前被大同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已满4个月,柴少华不必再入狱服刑。面对这意想不到的结果,柴少华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激,几次带着钱和锦旗要感谢大同铁路检察院的领导,都被谢绝了。
如今,拿到户口的柴少华与爱人补办了结婚证,已经7岁的女儿和出生不久的儿子也补录了户口。找到临时工作的柴少华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重新做人。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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