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安全屡触公众底线 我国频推“重典”治乱

发布时间:2013-07-08 12:53 | 来源:南方日报 2013年7月8日 A03版 | 查看:984次

 

     从地沟油、镉超标大米,到近期曝光的毒生姜、假羊肉……回首2013年上半年,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有增无减。“舌尖上的丑闻”不仅令公众痛失安全感,更令“中国制造”的招牌蒙羞。

     面对屡遭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正不断加大对食品非法生产的打击力度,国务院会议近期多次提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最严食品安全法有望年内出台,“社会共治”等执法新思路也逐渐成型。

     启动修法▶▷高层频提“重典治乱”整治思路

     近些年,地沟油、假羊肉和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力,这一连串问题的背后,不仅让公众对食品安全产生担忧,同时也充满疑问,“那些保护食品安全法在何处?”

     分析指出,2009年《食品安全法》就已颁布,前段时间“地沟油”案的宣判以及一些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的问题,预示着国家相关部门已高度重视到食品安全法中存在的漏洞,并开始着手修法。

     早在今年1月2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食品安全是关乎每一个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依法重典治乱绝不手软,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面对上半年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5月6日、8日和31日,国务院三次常务会议上,总理李克强都提到食品安全问题,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其中“重典治乱”的整治思路更被多方舆论提及。

     事实上,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分段监管模式。但现实中,“分段监管”演变成在食品许可和标准订立时多头管理,对食品安全事件谁都不管,备受公众质疑。而在实际执行中,现行《食品安全法》存在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的问题。此外,对网售网购食品等新的流通模式,也存在监管空白。

     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有了重大调整,从多部门各管一段,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权责整合。修订《食品安全法》变得非常紧迫。对此,国务院决定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

     面对公众热切盼望的“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此前多位专家都表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无论是否要用严刑峻法,首先需要一个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做支撑,并应该基于科学的、专业的、风险评估的法律原则,而不是打打杀杀、关门、停产。

     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将使责任主体更明确,并提高了企业特别是企业法人的违法成本。此外,“多龙治水”的情况将不复存在。执法的主体发生变化,生产源头、市场流通和违法追究三个领域都已归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根治“懒政”▶▷官方重拳打击监管渎职

     但通过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来改善目前食品安全现状的问题,仅是措施之一。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民众频对政府执法监管产生质疑。分析不断见诸报端的食品安全事件也不难发现,监管失职渎职已成为导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多发的重要原因。

     今年5月,央视曝光山东省潍坊部分姜农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生姜,在报道中,这些显不出有多奸猾的姜农,却干出了货真价实伤天害理的事——神农丹50毫克就可毒死一个成年人。当地姜农都知道这种剧毒农药的“厉害”,产的姜只外卖,自己不吃。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此前接受采访时指出,部分执法部门的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监管的威慑力,应采用“杀一儆百”的执法方式,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违法企业要被罚到倾家荡产,一旦违法就不能被允许第二次进入这一行业。

     据了解,当地有“内销姜”和“出口姜”两种,“出口姜”是不用高毒农药的,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当地监管也就做到了无缝隙;“内销姜”检测不严,监管也就因此失职。

     有“懒政思维”的又何止山东潍坊一家。去年4月云南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但该文件的执行至今仍是空白。目前,昆明每日150吨地沟油无人监管,谈及原因,昆明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地沟油是清朝就形成的,现在突然让我们统管,这是很难做到的事!”

     鉴于现状,今年5月3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严量刑的司法解释,对食品监管失职渎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监管渎职最高可判十年。这被外界视作规范食品安全问责法律依据的重要信号,彰显国家打击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现象的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近期就反复提及“社会共治”理念,并希望借此重塑社会食品安全环境。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指出,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与公众进行风险交流,“用一种看得见的方式监管,主动揭露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出现”。

     规范“尺子”▶▷从根源斩断企业“标准门”

     如今,监管的“尺子”还有待规范。今年,农夫山泉有点“烦”,被指产品标准不如自来水,依据来自其采用的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标中,镉、砷等上限宽松于国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一倍以上。而农夫山泉称,其产品质量高于国家现有任何饮用水标准。

     一时间,众说纷纭,迷雾重重。调查显示,农夫山泉采用的浙江地标是2005年发布的,与当时有效的旧版生活饮用水国标,以及瓶(桶)装饮用水国标相比,许多指标确实更为严苛,而质疑者用于对比的新版饮用水国标则是2007年才开始实施的。

     对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饮用水安全研究所前所长刘文君指出,我国在标准制定、产品监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日前针对近期的瓶装水质量风波表态:国家标准既出,地方标准废止。可以说,这一表态对于这场风波“一锤定音”。然而,地方标准的废止,并不意味着标准就不乱了,瓶装水就彻底安全了,因为国家标准本身还有很多问题。

     在董金狮看来,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对此进行调整,对重合的标准进行合并,缺失的标准进行补充,滞后的标准进行完善,这种调整针对性强,相信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国内食品安全标准水平。钟欣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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