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07 08:54 | 来源:南方日报 2013年5月7日 A01版 | 查看:2323次
公安部官网辟谣:系媒体误读 ●南方日报记者 赵琦玉 戎明昌 昨日,《北京晨报》报道称,“新交通违法处理办法启用,拿驾照替人销分或上黑名单,一车销分最多用3本驾照”。报道一出街立即引起热议。昨日中午,公安部在官方网站上辟谣,表示“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 记者从省交管局了解到,5月1日开始公安部交管局升级了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于一人处理多车、一车多人处理的情况将进行审查。 “内部重点审查,并非不给处理。如果驾车情况属实,即使10个人前来接受处理,也必须给予处理。”深圳交警局法制科长李广群也在其实名注册微博上辟谣释疑。 一文激起千层浪 公安部当天辟谣 昨日,《北京晨报》报道称,公安部日前已经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受到限制。 报道中还提到“北京有司机去处理违法,用本人的驾照同时处理了3辆车的违法,结果提示‘该驾驶证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中’,司机焦急地在网上求助,但大家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诸如列入‘黑名单’后如何解锁等具体处理方式,交管部门暂时也无法给出解释,有待公安部给出统一说明。” 一文激起千层浪。《北京晨报》的报道被疯狂转载,而不少网友也发出质疑。 昨日中午,公安部在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交通安全微发布”上辟谣,表示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的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欢迎关心交通管理的广大群众通过微博“交通安全微发布”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 “买分卖分”行为 将严加管理审查 记者从省交管局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开始公安部交管局升级了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于一人处理多车、一车多人处理的情况进行审查。 至于是否“1本驾驶本最多只能为3辆车销分”,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公安部的辟谣为准,强调“并非一概不给予处理”,对“买分卖分”行为将严加管理审查。 李广群在其实名注册微博上也表明,对于一人处理多车、一车多人处理的情况列为重点审查的做法最先是从深圳开始,“公安部借鉴了深圳的做法,对于打击买卖分数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李广群也强调,“对于公司车辆、租赁车辆会有放宽”。 而记者从广州交警方面了解到,一旦出现一证处理多车销分或者一车由多证处理销分的“可疑情况”,车管部门会锁定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审查,在相关人员办理销分业务时,也会进一步确认情况,通过重点审查打击买卖分数的违法行为。 此外,李广群也在微博上建议车主“把车借给别人要慎重。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出借人的法律义务:要检查借车人是否持有效驾驶证,要告诉他违法的后果,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曹子敏) |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