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绝望妈妈捂死5岁白血病女儿后割腕自杀

发布时间:2013-03-13 17:05 | 来源:南方网 2013年03月11日 07:20 | 查看:1723次

  二女儿一出生就被查出患白血病,长期治疗得不到好转家境日渐衰落,女儿病情却越来越严重,深感生活无望的陈某萍于2011年捂死女儿后割腕自杀。最终5岁女儿死亡陈某萍经抢救康复。日前,惠东法院审理该案后,对陈某萍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从轻判决。

  女儿患白血病求医无好转

  法院材料显示,家住惠东多祝镇的陈某萍一家,原本安稳平和,日子虽不富裕但总有盼头。2006年,二女儿张某妮出生后被查出患有白血病,从此家里环境一落千丈。陈某萍带着女儿四处求医,钱花了不少,家庭经济也越来越困难,可女儿的病总不见好转。随着年龄的增长,张某妮不仅生活不能自理,而且病状加重。母亲陈某萍压力越来越大,经常处在重度抑郁状态。

  2011年10月21日,陈某萍在家饮酒后,抱着女儿坐车来到吉隆镇一家宾馆。在宾馆的一间房内陈某萍用被子将女儿捂死,随后写下遗书又用刀片割腕自杀。在死亡逼近之际,陈某萍突然想见儿子最后一面,于是让宾馆总台通知丈夫和儿子前来。其丈夫张某赶到宾馆时,看到二女儿已经死亡,妻子因失血过多不省人事。

  事后陈某萍经抢救康复,并于2011年11月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2年4月,经法医鉴定,陈某萍在案发时处于严重抑郁状态,自我控制能力削弱,作案时具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丈夫、公婆都原谅了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萍丈夫以及公婆都表示对陈某萍的谅解,希望其能早日回家,抚养照顾两个年纪尚幼的子女。村民们得知情况后向法院写来“陈情书”,证明陈某萍平时对公婆孝顺,对丈夫体贴,对子女尽心,希望法院考虑到其所遭遇的困境予以轻判。最终,法院对陈某萍作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罚。

  法官说法

  日前,惠东县法院法官结合陈某萍作案的起因、动机、精神状况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为:陈某萍虽采取暴力手段剥夺女儿生命,但其是在女儿长期患病且治愈无望的情况下,为减轻家里负担而为之,并在女儿死亡后割腕自杀。作案的主观恶性较轻,具有可宽宥的情节,且考虑到其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对其适用缓刑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还有利于减轻被告人和家人的心理痛苦。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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