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法律的最高境界是爱和仁慈

发布时间:2012-07-01 10:51 | 来源:南方杂志 2011-1-19 15:24:37 | 查看:2646次

  本刊记者  林若川  发自广州

  杨斌从没想到,自己会在一夜之间成为“红人”。

  自从女检察官帮扶女囚徒的故事被媒体报道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斌一下子就成为新闻人物——2010年12月23日,连广州的出租车司机,都在议论着出狱的女囚周模英能否如愿见到恩人女检察官杨斌。12月24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做出批示:“每一位检察官都应该向杨斌同志学习。”

   红色是杨斌最喜欢的颜色,因为她相信这象征着热情和积极,能给人带来爱和力量。

   犹如“万绿丛中一点红”,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一大群穿制服的人群中,身穿红色上衣、黑色长裤的女检察官杨斌格外引人注目。事实上,除了外出办案和出席会议,即使在办公室杨斌也很少穿制服。“领导刚开始会提醒,不过现在不会了。倒是很多人都知道有个有个性的我。在办公室,我不想色彩太暗淡。我喜欢穿红色的衣服,我喜欢这种热情而积极的颜色。”杨斌说。

  痛苦抉择

  “我不怕被人抨击为太感性太激情,相反,我为自己在经历了12年的公诉生涯和无数案子的历练之后,依然拥有对每一个案子、每一个人的激情和感性而欣慰而自豪。我深深地体会到,案子办久了,最怕的不是感性,而是麻木、冷漠、居高临下,自以为是。”

   ——摘自杨斌《检察官笔记》

  故事得从2005年说起。

  2005年初,31岁的周模英独自一人,带着两岁的儿子和没满月的小女儿,从老家江西新建乘火车来到广州,投奔在这里打工的丈夫熊墨得。不久,4岁的大女儿也来到广州,一家人总算是团聚了。

  周模英没有工作。她带着3个孩子,和小姑子熊六妹一家一起挤在天河区车陂村的一套出租屋里,靠丈夫打工每个月挣来的1000元生活。从来到广州的第一天起,周模英就没有走出过这片城中村,直到7个月后的某一天。

   小女儿生病了,高烧不退。为了给女儿治病,周模英甚至把自己结婚的项链也卖掉了。在又花掉200元到正规医院做了一次治疗后,周模英发现全家的积蓄竟然只剩下30元。熊墨得并不理解妻子的艰辛,不仅没有鼓励和安慰,反而责备周模英不会带孩子。

  2005年7月20日凌晨,周模英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行为。正是这一愚蠢的行为,令她愧疚终身——在车陂涌边,几近崩溃的周模英竟亲手把自己的小女儿投进河涌,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幼小的生命渐渐淹没在河水之中——这个9个月大的婴儿,在溺死时甚至还没来得及拥有名字。

   周模英被捕了。不久后,案件移交到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杨斌是这个案子的公诉人。

  当杨斌拿到卷宗,了解周模英案情时,看着尸检案卷里小女孩的照片——这是周模英小女儿留在世上的唯一照片——杨斌的第一反应“除了愤怒,就是痛恨”。同样作为孩子的母亲,杨斌怎么也不能接受周模英把自己亲生孩子扔进河里淹死的行为。杨斌想到看守所当面痛骂周模英一顿,恨不得让这个狠心的杀人犯万劫不复。

   然而在第一次去看守所提审周模英的时候,杨斌突然改变了想法。

  “那天,周模英哭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是不停地说:‘判我死刑吧,我没有资格做母亲,没有脸见家人……’”这时,杨斌突然体会到一种与此前阅读卷宗时完全不同的感受。当她耐心做完笔录,听完周模英讲述自己和家庭的凄惨命运后,杨斌的眼圈红了,她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就像有一块大石头堵在胸口上,令人喘不过气来。

  自己将为周模英在法庭上做出一个怎样的陈述?是应该请求法庭从重判决,还是应该体谅到周模英的犯罪处境和家庭背景等,请求法院轻判?在约见完周模英的丈夫,了解了这个家庭的情况,尤其是亲眼见到周模英另外两个聪明可爱却对家庭这一重大变故显得茫然失措的孩子后,杨斌的心里有了答案。

  2005年12月7日,该案开始庭审,杨斌作为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杨斌在公诉词里如是说:“生活的操劳,丈夫的冷漠,疾病的困扰,经济的重压,远离家乡亲人,缺少应有的沟通,孤独、压抑、郁闷的情绪无法发泄,再加上自身的愚昧,这一切促使周模英选择了这样一种冲动愚蠢的行为。”杨斌希望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周模英作出一个相对较轻的判决。“给她一个机会,让这个家庭继续存在。两个孩子不能没有母亲。”

  杨斌的法庭陈情引起了巨大争议。庭审刚结束,就有人怒气冲冲地质问杨斌:“淹死自己孩子的行为怎可得到法律的同情?还有没有道德底线?”

  杨斌早已料想到自己的公诉会引起这样的质疑。“周模英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固然是法律的胜利,但是我们不能漠视隐藏在背后的社会原因和背景,我们不能忘记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为生存而苦苦呻吟的人们,他们的苦难和命运。这也是法律应有的良知。”杨斌告诉质问者。  

  以指控犯罪为己任的公诉人当庭为被告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这是极少见的事情。但杨斌的法庭陈情,实际上并没能影响多少判决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模英11年有期徒刑。

  2006年3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周模英犯罪情节较轻,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终审改判周模英有期徒刑6年。   

  “法律的最高境界是爱和仁慈”。杨斌告诉《南方》杂志记者,这是她对周模英从痛恨到同情,再到不断帮助这个家庭的动力来源。

  四上江西

  “一个拥有优秀专业素质的司法人员,充其量也只能是一名技术精湛的机械师。因为,对真、善、美的信仰和追求,对弱者的悲悯之心,才是一名优秀司法官的人格基础。”

  ——摘自杨斌《检察官笔记》

   这还仅仅是检察官和女囚故事的开始。

  终审宣判后不久,周模英便转到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监狱所在地刚好是她家所在的江西新建县。杨斌劝周模英的丈夫回家去打工,这样方便探视也方便照顾孩子,然而熊墨得却说什么也不愿意。

  经过杨斌耐心了解,得知原来是因为熊墨得曾跟邻居发生纠纷,怕回去遭人家报复。杨斌觉得自己有责任继续关注和帮助这个家庭,决定帮他们解决问题。和丈夫商量后,她决定赴江西解决周模英和熊墨得的后顾之忧。

  这是杨斌第一次到江西新建。2007年夏天,杨斌利用休年假的时间,和丈夫来到江西。通过最高检和江西省检察院女检察官协会,与新建县检察院取得联系。新建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献榜感叹:“你们广州的检察官都这么人性化办案,我们当地司法机关也不能袖手旁观。”第二天,刘献榜找来乡长,带杨斌到周模英老家。经多方协调,双方同意由熊家赔几千元医疗费给对方,两家恩怨一笔勾销。 

   解除了周模英一家后顾之忧,杨斌专门带周模英两个孩子小琦(化名)和小程(化名)去南昌市区玩。在千年名楼滕王阁,一场在杨斌眼里十分普通的歌舞表演,却把两个孩子看得如痴如醉,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华丽的演出。孩子们如痴如醉的眼神,使杨斌受到了深深的震撼。

   回广州后,杨斌时常挂念着那两个得不到母爱的孩子。“要是不上学,两个孩子可能也会重复他们父母的道路。帮他们做一点小事情,可能会改变他们的人生。”杨斌想。

  2008年8月,在杨斌提议下,周模英的小姑子熊六妹带着小琦和小程来到广州过暑假。这一次,姐弟俩第一次有机会学游泳。9月1日,杨斌利用周末时间送姐弟俩回新建开学,两个孩子拉着杨斌的手,自豪地告诉小朋友他们有了“广州妈妈”。

  2009年10月,杨斌利用国庆节和休年假的时间,第三次到江西。在带着姐弟俩去医院打麻疹疫苗的路上,杨斌通过交谈得知,9岁的小琦由于没有户口,每天要独自走一个多小时的路去农民工子弟学校上学。杨斌便通过刘献榜和当地检察机关协调,为孩子补办了户籍手续,还联系上熊六妹家附近的公立学校,让孩子在那里上学,大大方便了熊六妹照顾他们。

  2010年暑假,杨斌又把熊家姐弟邀来广州,并带着他们到珠海去看海,两个孩子高兴得不得了。假期将满的时候,杨斌把两个孩子送回了江西。

  这已经是杨斌第四次来到江西新建。这一次,她与刘献榜一起去了县长办公室。因为县检察院为周模英家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如今只剩下最后一个环节——县长特批签字。为了让见面显得庄重,杨斌特意向当地的同行借来一套检察官制服。县长听了刘献榜的介绍后,当即签字批准。这一次,在杨斌从江西回广州之前,熊六妹给她准备了瓜子、米酒;周模英的老父亲走了几十里路,给她扛来了两大袋花生和瓜子……

  每次去江西,杨斌都会给周家留下几百上千元的现金。实际上杨斌本人的生活并不富裕,一家老少三代至今挤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居室里。然而杨斌“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她的影响下,一些身边的朋友也与她一起,出资帮助周模英一家。

  杨斌每次到江西还有一个“固定动作”,就是探望周模英。周模英文化程度不高,识字不多,在和别人沟通中有障碍。杨斌给她下了个“死命令”,每天要学一个字,“这样积累起来慢慢就能读书看报了,等你出来的时候要给我读报纸”。与此同时,杨斌也鼓励周模英和孩子们沟通,并且在之前就告诉孩子们该怎样和妈妈沟通,让他们互相鼓励。

  对生活重拾信心的周模英因为改造良好,被免去了余下的8个月刑期。2010年11月,周模英提前出狱。

  宽恕重生

  “我相信,如果我们有勇气有力量去揭开伤疤,直面痛苦,我们的社会,就必定会有希望。其意义就如同一个凡夫俗子能够正视自己的缺点,一个被告人能够正视自己的错误一样,意义重大。”

   ——摘自杨斌《检察官笔记》

  2010年12月23日,在家休息的杨斌专门穿上一件桃红色的外套,准备迎接一位远方的朋友——周模英。

  一个多月前,杨斌接到了刚出狱的周模英的电话:“杨斌姐,我要去广州看你。不管你欢不欢迎我,我都要去看你。”5年多来,周模英无论走到哪里,都把杨斌寄给她的信和相片,像宝贝似的随身带着——她早已把杨斌视为自己的“精神支柱”。

  下午3点,怀着激动和不安,周模英敲响了杨斌的家门。“杨斌姐!”门刚打开,周模英就跪倒在地。杨斌急忙蹲下身去扶,但周模英坚持跪着。于是杨斌索性与她一起,跪在地上抱头大哭,毫无顾忌地释放心中的感情。

  周模英说,是杨斌的开导和帮助,让她重拾生活的信心,到广州感谢杨斌,是自己服刑期间的最大心愿。杨斌则告诉周模英:“你出来了就要好好生活,有这么聪明可爱的两个孩子,我都羡慕。”

  虽然每年都能见到杨斌,可以往总是隔着玻璃墙,这是周模英5年来第一次拉着杨斌的手,依偎在她身旁。这时,周模英怯生生地说:“以后我就叫你亲姐姐,好吗?”杨斌听了,边笑边点头,爽朗地答应了。

  “小琦已经当上了班长,小程的成绩也有提高,两个孩子都特别想念‘广州妈妈’。将来我打算回江西打工,要挣钱给孩子上大学。”从孩子到老人、从住房到工作、从过去到未来,姐妹俩一直聊到天黑。

  晚上,周模英突然想起了什么,她告诉杨斌:“姐,明天晚上,我想回去拜一下那个孩子。”杨斌立即明白,周模英想回到车陂涌,拜祭那个被淹死的婴儿。杨斌知道,尽管5年来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为了救赎和宽恕,但所有人都没有资格宽恕周模英,只有“那个孩子”可以。

  “好啊,明晚姐和你一起去。”杨斌拉着周模英的手走进房间,“你帮姐选选看,穿什么衣服好?”周模英看了看,指着衣柜里一件深红色的毛衣回答:“这件吧,姐,你穿红色衣服特好看。”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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