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1-13 08:00 | 来源:2008年07月15日 13:40:13 央视国际 | 查看:880次
井盖突然翻转,她躲闪不及。在身子向井内滑落的一瞬间,她将怀里抱着的儿子甩向路边……
事发昨日(2008年7月14日)下午3时30分许,辽宁抚顺市望花区和平市场西侧。苑桂贤女士目睹了这惊魂一幕:“当时井盖立了起来,她下半身在井里,用手扳着井沿才没掉下去。”
事发时,李月斜挎个背包,左手拎着一袋土豆和茄子,右手抱着不到8个月的儿子。小家伙被扔到马路上后号啕大哭,他的右头部磕出了个鸡蛋大的包,右肘部擦伤。
周围市民见状围了上来,有人抱起孩子,几个人拽住李月的身子。在井盖被移走后,李月被拉了上来,她坐在井沿儿上已经站不起身,头痛、右腿不敢用力。
苑桂贤等人护送李月去了医院,李月不顾自己,先让医生检查昏睡着的儿子。医生在宝宝的屁股上掐了一把,孩子哭出了声,大伙儿松了一口气。“问题可能不大,但也得再做头部检查。大夫,我右腿动不了了……”李月说。
把井盖归位后,市民上前踩了几下,井盖突然翻转起来呈90度。最终,民警和群众将井盖翻过来放在井口,并在上面放了多个石块作警示标志。
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秦树山称,井盖的主管单位作为责任人,应当做好井盖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避免井盖伤害市民。李月作为受害者,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相应主管单位没尽到对下水井和井盖的管理和维护责任而导致自己摔伤,可协商索赔,也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维权。(央视国际-辽沈晚报 记者 杨宝顶)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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