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31 09:41 | 来源:现代快报 2011年11月4日 第F17版 | 查看:1231次
多项补助、奖励政策保障,到2015年形成“9064”养老服务格局
昨天,记者从苏州市老龄办获悉,苏州市政府于日前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到2015年,苏州形成“9064”养老服务格局,90%的老年人将享受到由社会化服务提供的自助式养老;6%由日间照料中心等为其提供互助式养老;剩下的4%则将在养老机构中享受集中式养老。《意见》还公布了涉及养老设施补贴、从业人员奖励等15大类政策,充分保障了上述目标的完成。
快报记者 何寅平
任务目标 养老床位6万张 居家服务全覆盖
据苏州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意见》所指的“自助式养老”,主要针对的是具有自理能力的老人。按照测算,到2015年,苏州约有90%的老人无须特殊陪护。为此在今后几年中,苏州将加大养老服务建设,让老人在家中即可根据自身需要,就近获得餐饮、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按照《意见》的要求,到2015年,苏州全市千名老年人将拥有养老床位40张,床位总数达到6万张。苏州市级将建设1所10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该市下属各市、区则将建成1 所 400 张床位以上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和1所 200 张床位以上的、以介护或临终关怀服务为主的公办护理院。
在居家养老领域,到2015年,苏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将实现全覆盖,所有街道(镇)和大型居民住宅小区,都会建有日间照料中心。苏州城乡社区还将建成助餐点580家。在每个日间照料中心,休息床位将超过20张,助餐点提供老年人就餐和送餐服务。苏州市区和各市将建成1所以上老年病专科医院或在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专科病区。
护理员持证上岗 可获特岗补贴
除硬件设施外,《意见》对养老服务质量也提出了目标。按照规划,苏州将实行岗位免费培训,实施“5332”培训工程。即利用5年时间,免费培训3000名初级、300名中级、20名高级养老护理人员。到2015年,苏州将完成各类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的轮训,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此外,为吸引更多的人从事养老行业,苏州将建立针对养老服务人才的激励机制。设立养老服务特岗补贴。凡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根据服务年限,享受各级财政给予的特岗补贴。
政策保障 新建照料中心、养老机构 最高可获政府补助60万元
为保证上述目标完成,《意见》列出了15大类的支持政策。在设施补贴上,凡新建、改(扩)建的日间照料中心,不论公办或社会力量兴办的,休息床位达到20张以上,具有配(就)餐室、健身康复室等附属设施的,按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400平方米、600平方米及以上,各级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贴。凡社区新建具有固定场所,并配备冰箱、微波炉等必要设施的老年助餐点,各级政府一次性每家给予2万元的建设经费补贴。
为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意见》规定,凡新建具有介助、介护性质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贴。对利用闲置房屋改(扩)建新增生活能自理、介助和介护床位,按每张2500元、4000元、5000元给予建设经费补贴。民办养老机构每张介助、介护床位月运行补贴,分别提高至120元、200元。
60岁以上困难老人可获援助 高级护理员奖励1000元
在护理政策方面,《意见》规定,苏州将把对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独生子女家庭中困难老人、苏州市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的困难老人,援助年龄从原规定的年满70周岁以上降低到60周岁以上。对纳入政府养老援助服务的介助、介护老人,每月以服务券形式给予500元、700元养老援助。
对于养老护理从业者的补助、奖励,《意见》明确,凡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服务人员,在同一养老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每月给予100元特岗补贴。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特岗补贴增加100元。工作年限在10年以内,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11年以上,月补贴800元。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每人200元、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凡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养老服务人员,被养老服务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同时参加社保,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无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落户在养老服务单位集体户口。
办养老机构享贴息贷款 将建百个老年心理咨询室
在本次公布的《意见》中,苏州还提出了针对养老机构建设的经济扶持政策。不论公办还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金融部门都将给予支持。凡具有苏州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较大的可以放宽到10万元,期限为两年,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政府将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意见》还特别提到了老年人精神慰藉领域建设,苏州每年将拨出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老年人文化教育、心理咨询等精神关爱活动。到2015年,苏州将新建100个以上老年心理咨询室,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心理服务。
(责任编辑:方德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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