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23 11:57 | 来源:新快报 2011-12-20 第A14 版 | 查看:955次
今年10月22日,小悦悦去世的第二天,很多民众悼念小悦悦。CFP供图
(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 将见义勇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见义勇为者保护力度,除存在重大主观过失,见义勇为者对见义勇为后果一般不担责;见义勇为牺牲者最少给30万元抚恤金……昨日,广东省社工委在广州召开“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工作措施交办协调会。省社工委在“小悦悦事件”发生后,连续召开四场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座谈会,并在媒体上广泛发起讨论活动。省社工委昨日将凝集了众人智慧的9项工作措施发布。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在会上表示,不仅是为了发声,关键在落实。
朱明国指出,“小悦悦事件”折射出的社会问题是多方面的,要避免或者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不能就事论事,必须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社会建设。这才是我们对小悦悦的最好追思,这才是我们从“小悦悦事件”中得到的最大收获。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救治费用由当地政府统筹,分别由侵害人、受益人、社保机构等支付
栽赃诬陷见义勇为者的,予以训诫或责令悔过、公开赔礼道歉,严重的可移送司法机关
1.提炼广东精神 评选“广东好人”
“小悦悦事件”中的18个路人所表现出来的冷漠,折射出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包括思想道德建设滞后,精神文明建设疏忽等。措施提出要评选“广东好人”。在岭南文明网(中国文明网联盟广东站)和“中国好人网”开设“广东好人”专栏,集中展示和宣传各地群众推荐的身边好人好事。每季度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议,确定当季的“广东好人”。发布“广东好人榜”,召开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会,开展宣传表彰奖励。
宣传道德模范,并关爱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贯彻落实中宣部和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制定广东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弘扬广东特色的核心价值理念,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见义勇为光荣、见死不救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立法惩处诬陷见义勇为者
好心扶阿婆反而被反咬一口成被告,时而见诸报端的案例令人寒心。我国没有专门规范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立法的滞后和法律的缺失,不仅难以有效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弘扬见义勇为、友爱互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透露,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将制定《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列入2012年广东省立法工作计划,新的条例必将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力度,细化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增加对栽赃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惩处规定。
在法规出台前,鼓励各地级以上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见义勇为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研究和规定以下几个方面:将见义勇为的概念扩大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财产安全,参与抢险、救灾和救人等行为,增加表彰和奖励的范围。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力度,除存在重大的主观过失,见义勇为者对其见义勇为的后果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对栽赃诬陷或者打击报复见义勇为人员的,由有关机关予以训诫或者责令悔过、公开赔礼道歉;涉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因见义勇为引起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优先提供援助。
设立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专项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以社会募集资金为辅。
3.见义勇为牺牲者最少补30万
在制定《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中,将综合性社会救助工作覆盖见义勇为领域,对见义勇为人员(含非当地户籍)提供紧急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因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救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者拖延。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交通、食宿、护理等费用,由当地政府统筹,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由侵害人,受益单位、受益人,社会保险机构,所在单位和财政支付。
对见义勇为伤残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伤残等级评定、发放抚恤金、优先安排就业,并对其生活予以适当照顾。
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按地级以上市不少于10万元、省级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抚恤。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4.陷害见义勇为入个人诚信档案
建立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使用、管理、保护等工作机制,形成规范的个人信用信息联合征信制度,逐步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把见义勇为和栽赃陷害见义勇为者等相关信息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为见义勇为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和支持。
5.逐步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
健全省、市二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络,积极向社会募集资金,扩大见义勇为基金数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奖励慰问见义勇为人员的标准。
6.志愿者定点守护未成年人
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推进“稻草人”社区少年儿童守护行动。依托“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模式,在社区为少年儿童开展定点守护、社区巡逻、安全宣讲、快乐陪伴等服务。以此为基础,以深圳为试点城市,转变志愿服务方式,构建与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项目紧密结合的志愿服务体制。
深化“朝阳行动”。组织志愿者长期结对帮扶农民工子女,围绕安全避险、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等内容提供志愿服务。
开展“小红帽”红领巾应急避险教育活动。通过编写教材、试点推进、师资培训、全面推广,帮助广大少年儿童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险知识,提升平安自护能力。
7.提高公众危机应对能力
打造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教育团队。利用省应急气象频道、省政府应急办网站、微博,开设、完善公众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专栏,专题宣传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修订《广东省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
8.鼓励举报家长监护不负责
“开展对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各种治安和交通隐患;突出法定监护人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方面的责任,鼓励邻居和社会各界人士举报未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定监护人……”刘润华说。
包括在重点区域合理布建治安岗亭,建立健全治安巡逻防控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售假贩假以及寻衅滋事、强买强卖、强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9.政府补助儿童放学托管
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应适当安排专项经费,补助社区服务机构开展低收费和不收费的少年儿童托管项目,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和活动环境,重点解决中午以及下午放学后至家长下班前中小学生无活动场所、无人照看问题。
(责任编辑:方德永)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第1楼 广东省清远市2011-12-27 22:58:49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