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耀:中国传统慈善不能掺杂盈利成分

发布时间:2011-11-20 22:37 | 来源:公益时报 2011年07月11日19:20 | 查看:717次

核心提示:最近几年,中国的慈善事业展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良好景象。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由  2005年底的31万个增加到44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从975个增加到2168个,许多社会组织将公益慈善作为其服务宗旨。然而,这股慈善热潮近日被一个叫"郭美美"的微博女孩给泼了一瓢冷水---虽然红十字会已多次出来澄清,北京警方也给出调查结果,但网民的质疑声不断。"郭美美事件"已经演变成一场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中国慈善的未来又在何方?
  解说:有人认为眼下令中国红会身陷"郭美美"漩涡之中的根源,正在于--围绕在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和红会直属专项基金周边的关联公司,可以通过种种曲径通幽的创新性运作,将本应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公募资格进行商业变现。那么,在王振耀眼中,慈善与商业之间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一种关系呢?
  王振耀:这个经商问题你看我们这个社会,其实是非常敏感的,你看这个为什么非常敏感,我们就觉得呀一个爱心,它不能掺杂任何的盈利的成分,它就是一种奉献,它不应该赚钱,它就是,那我过去的说法说得很绝对,因为我们几千年来以德治国嘛,把这个德说的,道德制高点,每个人都会说的非常高,所以那么我们总认为呢慈善是这样,就是应该不经商、不牵扯任何商业成分。
  许戈辉:甚至都不应该求回报,你看你慈善,你作秀人家都不答应。
  王振耀:对。
  许戈辉:更何况你说你搞慈善的人去经商,对吧?
  王振耀:对,对,但是恰恰是大家没有想到,现在是现代慈善,就是现代慈善以后是什么呢?慈善规模太大了,然后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大额捐赠、巨额捐赠,然后股票捐赠,所有的这样全部来了,我们没有准备,原来我们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原来我们像90年代,甚至前10年,我们的捐赠都是很小额、很小额的捐赠,你那个时候这个,你看捐赠大家都是一般都是公务员,或者是企业、或者是社会个人捐几千块钱,捐几万块钱就很特殊了,都是前些年都是这么小额捐赠,小额捐赠要求什么?要求直接、迅速,要求当年就花差不多,所以我们当时定的基金会条例你看,公募基金,公募基金会也是每年必须花掉70%,那就因为它这是比较直接的,结果这最近几年,因为特别是零八年以后,突然给我们面临的出现了一个问题了,是股票捐赠,股票捐赠、大额捐赠,大额捐赠你想,这个已经实现捐赠的是曹德旺先生,捐了35亿多的股票,就股权捐赠,接着陈发树先生是宣布捐83亿,那其实从国际的角度看,到这个阶段其实这个慈善,已经跟原来不一样了。
  许戈辉:那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哈,公众呢对于这一点还没有信心,就是对于这个公益机构去经商,还没有信心,因为公众觉得如果你盈利了,有可能装到自己的口袋里,你要亏本的话,因为你本身你没有这种责任感,它不是你自己的钱呐,所以你到时候经营起来,可以很大手笔,反正亏了又不是亏自己的,你知道吗,就正基于这两点,所以公众实在对这一点就没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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