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11 01:16 | 来源:南方报业网 2011-11-09 08:10 | 查看:903次
据新华社电 云南电视台报道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昨日向社会通报:云南电视台某频道总监、党支部书记李瀛在省委换届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于11月2日被予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撤销其电视台某频道总监职务。
2011年9月,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要求和省委领导的指示,云南省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云南电视台某频道总监李瀛在省委换届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案件。11月2日,云南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决定,并经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给予李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决定,撤销其电视台某频道总监职务。
经查,李瀛在云南电视台工作期间,因对个人工作岗位调整等不满,对电视台主要领导产生怨恨。为泄私愤,李瀛自2010年10月起,先后多次编写电视台主要领导的举报信,以匿名方式分别邮寄给中央、省多个部门及领导。其间,李瀛认识了移居国外的华商杨某某,并迅速发展形成了特定关系。杨某某许诺利用他在国内外的人际关系,帮李瀛实现报复的目的。李瀛将一些道听途说的省级某领导的传闻,通过杨某某等人编造成《云南省级某领导包养众多情妇为其滥权》的文章,于2011年9月8日发布在境外某网站。两小时之后,该网帖在国内被原文转载。随后,相关内容在省内网站和手机短信转载传播,造成极坏影响。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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