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摊主见义勇为 制服抢劫男子获得表彰

发布时间:2011-11-13 09:24 | 来源:文新传媒 2011-11-06 | 查看:1214次

  早报记者陈芳通讯员房晓颖

  男子当众抢劫,个体摊主高先生和尤先生见状,合力将抢劫男子制服,并积极配合公安人员提供证言、指控犯罪。为弘扬社会正义,静安区检察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日前,高先生、尤先生因见义勇为受到表彰和奖励。

  2011年5月23日13时许,大田路、新闸路路口,50多岁的陆女士遭到青年男子刘某的抢劫。在附近从事个体经营的高先生和尤先生见状后,追赶上已逃出10多米的刘某,将其抓住,并将拎包还与陆女士。随后,接到报警的警察到达现场,将刘某抓获。

  经调查,刘某今年22岁,外地来沪打工,因手头没钱就想动歪脑筋挣笔“快钱”。2011年8月22日,刘某抢劫一案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孙黎文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高先生、尤先生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将刘某抓获并缴获其所抢得的拎包归还被害人。事后又积极配合公安人员提供证言、指控犯罪,不仅挽回了陆女士的损失,也为本案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两人的行为值得肯定和颂扬。

  静安区检察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指出两人为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治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议对其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不久,有关部门将其事迹材料上报,高先生、尤先生受到表彰和奖励。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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