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27 00:52 | 来源:半月谈网 2011-3-3 8:10:02 | 查看:1308次
人们更加关心的是,“陈光标式”慈善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
陈光标“现金式”慈善,在1月26日至2月1日到台湾行善期间,受到当地一些民众的抵制。尽管如此,台湾民调机构显示,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对于陈的行善方式仍然予以认可。但在大陆方面,几乎所有学者都对陈进行了口诛笔伐,称这种方式是慈善的一种倒退。
陈光标多年来积极投身社会慈善事业,从事大量社会公益活动,10多年来向慈善事业捐款捐物累计突破14亿元。2010年9月,他在公司网站上刊出了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一封信,称死后捐出全部财产。而其前不久赴台发钱却被指“暴力慈善”,有学者称其“伤受赠人尊严”。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表示,陈光标的慈善方式,在世界慈善史上是早已受到批判的。120年前,卡耐基就在《财富的福音》里说,富人的布施式的慈善与其说是伪善,不如说是作恶。“实际上,陈光标式的慈善是在养懒,慈善的钱应该用在帮助提高受赠者的能力,让受赠者有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一百多年以来,陈光标式的慈善模式在世界上早已被抛弃,在中国之所以还存在,是因为我们的慈善还比较落后,而台湾是现代慈善比较发达的地方。”徐永光说。
据报道,陈光标让受赠人排队、上台领红包、鞠躬感谢等方式遭到了台湾部分县市的抵制,有些县市明确拒绝了陈光标的捐赠。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发表声明,“给的方式要照顾到民众的尊严……希望能以更妥善的方式来处理捐款一事。”在台湾友人建议下,陈光标台湾行善感恩之旅的捐款方式在部分县市调整。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朱建刚撰文指出,这样的慈善(陈光标的行为方式)是一种难以抗拒的暴力。每多一位这样的慈善家,弱势者其实更多得到的是一种长远的伤害。
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刘选国对陈光标的做法持赞赏态度,他认为,陈光标式慈善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推动是无可置疑的,其慈善观对于正思考散财之道的中国第一代创业者来说,具有极大示范效应。慈善事业既要做,又需要宣传,只有让更多的人知晓,才能形成全社会参与慈善的氛围。
对于一些专家和慈善界人士质疑陈光标式慈善不规范,过于作秀,直接发钱不尊重受助人等问题,刘选国希望中国慈善界能从陈光标的行动逻辑里找到自己的不足和短板:陈光标得到过那么多的慈善荣誉,有过那么多的慈善机构合作经历,还担任着十多个慈善组织的副会长、理事等荣誉职务,为何他还要选择自己亲力亲为做慈善?
刘选国认为,首先,中国的慈善组织要大力提升公信力和透明度。2010年9月,陈光标接受采访时曾说过这么一段话:“我之前捐赠也遭遇过不透明的,想想捐钱不知道去了哪里,心里憋得慌难过,于是就是自己做。”作为一名慈善事业工作者,我觉得这是让我们业界汗颜的话。近年来,主管慈善事业的民政部门加强了对慈善机构的年检、年审,公益透明度建设也有了一些进步,但是从行业整体看,公信力缺失,透明度差,仍然是中国慈善界共同面临的最大挑战,我们做到的离捐赠者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他们还很不满意。
其次,中国慈善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救助效率。再次,慈善一定要让捐赠方获得快乐。
【即时通会员如是说】
从情感的角度上,我的第一反应是:台湾这群人真是不识好歹,我们给你们送钱还不要!从理智上讲,觉得陈光标的慈善方式确实有点不高明。过于简单和形式化了一点,其实打动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像他这样出钱又不讨好的,就不值当了。——贝拉
在这里我想搞清楚什么叫做慈善,难道换种方式,用金钱这个最直接的方式来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就是作秀?就是不当?如果大家都简单的认为这就是慈善就是帮助,这哪里还有疑问。况且陈光标如果要作秀也没必要拿出来14亿作秀,难不成他真当钱时手纸么?——杨文
首先不能否定陈光标的善心,对于他的慈善行为用“作秀”二字来形容实在有点残忍,并且把陈光标当成个脑残了吧,拿十四亿作秀,这么大的作秀成本做什么广告也没这么贵啊。但假如台湾报道属实的话,陈光标让受赠人排队、上台领红包、鞠躬感谢等方式做慈善的确让我不以为然。不管富豪还是平民,做慈善之前都要好好想清楚自己善举的目的是什么,期望是什么,自己的善举能够获得怎么样的持续影响。美国的较高的福利养了一群懒人,中国的慈善不能陷入这个境况,我认为慈善的最终目的是让需要帮助的得到积极的生活,养懒人不属于慈善范畴。——高欣婷
我不敢言之凿凿为陈光标作出某些维护,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即使是真的在作秀,那么中国也确实需要这样的“秀”。其实陈光标的慈善之心是众人皆知的,只是因为他把慈善做得大了广了,等到金额超出想象范围之后便开始为人所质疑。也许在一般人眼里这样的慈善显得过于日光化,从而让人觉得虚伪与矫情,可是这样直接而有效的慈善行为应该被大众给以批评吗?陈光标也只是在做着“尽力而为”的事罢了,世间有多少需要帮助的人我们无需计算也根本无法计算,既然有人觉得这是“作秀”,那么我也只好呐喊一下:让“作秀”来得更猛烈一些吧。——于瑶瑶
我一直认为怜悯是这世界上最值得摒弃的感情。就好像面对乞丐的施舍是同情心的泛滥还是你心底深处认为自己居高临下而产生的愉悦感?很多国家对乞丐的态度就极具人性化,我听说有个州不允许当街乞讨,因为政府会给乞丐提供职业,虽然仅仅是服务员等薪水不高的行业,但通过劳动得到金钱总比不劳而获强得多,同时也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乞丐的尊严。不仅如此,政府还明令禁止人施舍乞丐。中国的慈善从不考虑到被施舍者的尊严,陈的做法虽然不可行,但他所说的透明度问题也的确需要考虑。至于如何权衡,中国也可以学习学习国外这种软性的施舍,提供工作获取自身价值。——胡倩
何必把慈善也如此学术化呢?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自认为有“骨气”的就坐一旁看戏。慈善家也是一个普通公民,他也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更何况所谓“慈善机构/体制”还不完善的今天,陈光标式的行善或许比“有善款但善款没善终”的行善来得更“善”。面对这样一个社会,令人不禁怀疑:究竟是“慈善”太少了,还是“险恶”太多了呢?——夏阳
曾经有句话表达了这样的一层意思,富人高调的行善实质上是建立在穷苦人的尊严上的,等于是残忍的揭开了穷苦人的伤疤,并对此无动于衷。行善固然是我们推崇的,“能力越大,对社会的责任也就越大”的话我们也是听过不少的,然而行善真的需要像陈光标这一类的人一样如此高调的进行吗?也许这样的高调是为了倡导更多的富人献出爱心,但是为了这所谓的倡导就要毁了一群人的尊严吗?难道只有富人的尊严重要,而穷苦人的一文不值了吗?还记得汶川地震捐款时我们都将眼球放在了一个个的捐款数目上,某某名人只捐了某某数量的钱,从而引致公众的批判,这一类的事件数不胜数,但是捐的多或少就能评判出一个人是否具有爱心吗?于是本不必要的攀比心理使善行抹上了一层迷雾,误导人们不断的攀比。谦逊一直被我们的文明所推崇,行善便是行善,不应夹杂太多的功利性,不为扬名低调的行善亦是行善,且能保住一部分人的尊严,只要做了,即使是在台面下也问心无愧。——李坷燃
作秀?请那些声讨陈光标“作秀”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也去作次秀让我们看看,自己整天不舍得作慈善,把自己的钱包捂得紧紧的,别人做了一些善事,他们就跑出来风言风语,真实无聊之极!如果陈光标是在作秀的话,希望中国更多的人能够站出来作秀,人民不会嫌弃他们。——李特
其实陈光标想表示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确实舍得拿出自己的钱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而受到恩惠的人说这是对自身人格的侮辱我认为是没必要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感恩这个词汇,而他的意义也就是感激别人给予的恩赐,那么知道自己的恩人有什么不好的吗,你怀着一颗感激他的心去做事去回报有什么不对吗,就像金庸的小说中很多故事情节一样,重情重义知恩图报,我认为这也是我们现代人所应有的特质,做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将中国的精神遗留下去,而感恩就是其中一种,所以我认为我们无权评论陈光标的行为,受到恩惠的人也没必要计较太多,其实有好多事情是不存在的,也是因为人们想到了而慢慢的变成现实。——小月
奇怪,怎么能听到对慈善的反对与质疑,难道这就是社会的进步,这就能促进社会的发展,能提高被资助方的生活水平与生活技能?谁又能说每一个得到善款的人不需要这份款呢?谁又能说这份东西影响了他们的上进心以及勤劳的方向呢?我想真正的能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不会因为别人对自己困境中的小小资助而堕落成性,内因决定外因,甘愿堕落的人是本身素质所使然,难道我们应该归罪于对社会行善举之人吗?——李斐
首先,我并不认为他的这种行为是作秀!是善举就是善举。只是我并不是很认同他的这种行善方式,我认为这样直接发钱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也许把那些钱用来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活的硬件设施,用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改善教育条件也许才能长久。发现金人们用完以后也许就是又回到以前,因为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人们往往不是太珍惜。——崔海峰
怎么说呢,陈光标的这种行为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待。首先,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场秀,因为这种现金式的慈善确实把慈善家自己抬到了某一个高度,觉得他是个好人,是个善人,他认为穷人未必还会不要白来的钱,但他却真正的践踏的每个受赠者的感受,因为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了自尊,他的此番行为可以说抹杀的诸多人的尊严。其次,我们也并不是陈光标本人,根本不能知道他做出此举的用意,或许正是有了许多前例,诸如:自己捐了钱却并不知道用在哪里。才让他只能做出现金赠予的下下策,毕竟别人也不是傻子,不会不知道这种做法的后果,也许也是出于了诸多考虑的呢。总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王莲莲
不要太注重形式了,我所关心的,就是结果!不管你是怎样的表演,的确有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了帮助,那我就顶你!——我是笑而不语
直接将钱送到需要受捐助者手中并没有什么不妥的,中国现在的慈善组织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完善,运作不透明,并且还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使得善款不能真正到达受捐助者手中。——程鹏丽
善举就是善举的观点过于绝对化了,就像说“爱国就是爱国,为了爱国围攻家乐福也是对的”。我觉得,陈光标这种行为,不值得称赞,只是一种自己虚荣心的表现而已。首先大家要知道,他的善举(发红包),是跑到大陆之外进行的,这绝对可以说是有炫耀的成本在内,虽然他之前在大陆捐了不少,但既然觉得慈善机构运作不透明,为什么不把红包发在国内呢?要知道,大陆人比台湾人,更需要你那个小小的红包,尤其是落后地区。第二,他发红包选择人了没有?我了解的是没有,我听到的说法是当街发,就是流氓也可以来领。第三,为什么非要受捐人鞠躬感谢,怎么听着怎么像“给爷乐一个”的变异方法。第四,陈光标自己出来说的,他的弟妹都在当临时工,我觉得像回到了文革时代,“你是要亲情还是要革命?”。第五,没听陈光标出来谈过经营之道,一出来就是慈善,别的话似乎他都不会说,觉得这个企业家,主业都不会谈,舍本逐末了。——马超
陈光标的高调式慈善行为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妥的,至少他比那些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奸商们好的多,他捐的钱数目巨大,说明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他的钱帮助了那些贫困地区的孩童,无论过程怎么作秀怎么炒作,但是结果绝对是好的!其实他这样做慈善也很大程度上带动了中国的慈善事业的发展,虽然做法有些“暴力”,可能有些人接受不了,但是中国有哪位企业家敢宣称死后把所有财产都捐献出来呢?如果不敢就不要随便对别人指指点点。——张欢
事实上,能打出这个口号,做出这个行动实属不易。——牧云
陈光标的慈善与我们一般印象中企业家行善不大一样。以巴菲特、盖茨为例,他们都是在达到事业巅峰之后大举行善。但从所有的媒体曝光资料来看,我们无法获知更多陈光标所在的企业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经营信息,就连公司官网也密密麻麻地罗列着各种善举的标题。所以我们即使不否认高调行善的合理性,仍然不能排除对他持续行善能力的怀疑。而当陈光标越是用五光十色的行善来打破我们的怀疑时,我们的怀疑却又更深。——笔笔的笔
原本觉得陈光标的这种行为与其说慈善不如说施舍,与其说善行不如说作秀,但是看到他接受采访时说的话突然理解了他的这种行为,对于捐出的款不知去向而言,直接发到受施者手中,确实觉得心里会踏实一些。这种方式也无可厚非了,然而,让受施者上台领捐款并鞠躬感谢,这似乎已经偏离了慈善的初衷。作为一个企业家,他的慈善事业影响里企业的发展,作为一个慈善家,他的种种行为又和慈善本身相吻合,不知道他到底是想做什么。——杨弼麟
他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剥夺了受者的尊严。但在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有许多许多人,宁愿不要所谓的尊严。尊严值几个钱呢?能买一片瓦吗?能娶媳妇吗?有总比没有好。在贫富差距显著,大部分人还没开始慈善的时候,应该鼓励更多的慈善。可以建议,但请不要打压。陈对受者尊严的忽略,确实是不对的,但50分还是比0分要好很多。我们的慈善事业,才刚刚萌芽,需要更多的人,不计功过,不为声誉的去推动。——龙在天
记得上次已经评论过一次陈光标的高调了。前段时间在央视的新闻栏目中,新闻主播也同样以“高调”二字来介绍他以及他的新闻,新闻主播介绍,陈在接受央视记者的采访时,依旧高调地回应了公众对于其过于高调的质疑。陈光标个人认为对于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待。这样的说法,似乎并不能抹除公众对其异样的百味陈杂的感觉。高调与否,也能彰显一个人的境界。谦虚和低调,或许是更好的选择。——刘鹏飞
每个人做好事都想别人知道,毕竟这个社会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不多了!市场规律,你情我愿,总好过一些所谓的慈善机构仅仅捐了一点点钱,就要求小学生配合做广告,你们说谁更残忍呢?也总好过政府人员的捐款慰问吧,那纯属在作秀,在演戏!相比之下老陈的行为虽说出位了点,但是有政府那么高调吗?——韦三绝
有争论,有批判,有新一种选择的道路,有不管不顾的自我实现……陈先生至少已经成功让慈善,如何去慈善成为热议的话题,这就是前进的一小步。——西铭
坦白说,我希望中国的富人都可以有陈光标的善心,毕竟这个社会还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但是,每次在电视上看到关于陈光标行善的新闻时,心里总是有些反感,这个人把慈善当做一种炫耀一种昭示,我希望他可以低调点,默默地安静的做善事,相信这样会有更多人喜欢他,效仿他的。这个时代不需要太过高调,适可而止就好。——王雪静
大家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我认为他在做好事就行!——汪延雷
“让受赠人排队、上台领红包、鞠躬感谢”这个夸张了,也伤人自尊了。想到小时候学校组织捐款,非得让获得捐助的人上台发言感谢,站在主席台上鞠躬,更甚者,让电视台拍照留念,我就觉得那人很可怜。现在是慈善,或者有人可以选择不要,可是捐款却不可能,受到帮助的那人一定要站出来的。陈先生就是没做好让自己做个隐形的慈善人的准备。——潘昕妙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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