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请律师为嫌犯辩护

发布时间:2011-05-16 07:27 | 来源:京华网 2011-05-14 | 查看:1406次

 借以呼吁更多嫌犯自首 当地法院确定会对女人贩轻判

  本报讯(记者孙雪梅)秦巧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河南警方通缉,此后,她在逃两年,有家不能归。今年3月2日,在打拐志愿者仔仔及秦巧英家人的劝说下,她写下悔过书,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自首(本报曾做报道)。为让自首的嫌犯获得轻判,以呼吁更多拐卖儿童的嫌犯走上自首道路,打拐志愿者仔仔为秦巧英联系了两名律师免费为其辩护。昨天,秦巧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嫌犯被认定为自首

  今年3月2日,河南安阳人秦巧英在打拐志愿者仔仔和家人的劝说下,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自首。因涉嫌拐卖儿童,3月6日被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经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3月25日被安阳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4月26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称,秦巧英于2008年8月至9月,以出卖为目的,参与贩卖儿童3名,分别获利700元、800元和100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秦巧英案发后主动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志愿者找律师辩护

  从秦巧英自首当天起,打拐志愿者仔仔便开始联系律师,并将“微博打拐”的志愿者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黄颢律师,推荐给秦巧英。他说,希望其他嫌犯看到这样的消息后,主动走上自首道路。

  前天,两名律师会见了秦巧英,并做了详细的会见笔录。甘元春律师称,鉴于秦巧英是“微博打拐”后自首的第一人,他们愿为其免费提供辩护。

  仔仔和两名律师均称,如果自首的“人贩子”在志愿者、律师的帮助下获得轻判,其他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将更可能自首。

  法院确定将会轻判

  昨天上午,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秦巧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但未当庭宣判。

  在法庭上,两名律师提出秦巧英有自首情节等七项辩护理由,并称秦巧英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不适宜长期羁押,希望法院对其轻判。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称,因秦巧英有自首情节,法院肯定会对其从轻判决,“就看轻到什么程度”。法官称,律师提出“秦巧英为从犯”等辩护理由,能否认定为从犯还需要合议。此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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