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网络公关”是对信任关系的二次伤害

发布时间:2011-05-09 09:21 | 来源:燕赵都市网 2011-04-25 22:19:15 | 查看:1221次

  朱四倍

  “非法网络公关是行业的毒瘤”,“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降低和损害了公关行业的美誉度”……国内公共关系领域1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出席光明日报、光明网在北京召开的抵制非法网络公关座谈会,向近年来猖獗于互联网上的“网络水军”和“网络推手”等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展开集体“声讨”。(新华网4月25日)

  网络公关本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产物,但是,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非法网络公关机构的出现,却表明,网络公关并没有沿着公众期待的目标前进;相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异化现象,诸如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等。也正因为如此,靠什么救治非法网络公关就成为一个时代课题,成为一个关乎网络公关行业的公信力和公正性的大事大非问题。

  一个明显的判断是,如果处理不当,带来的不仅是整个行业的倒掉,更是与公众信任关系的坍塌。一般来说,非法网络公关的操作手法有歪曲真相、杜撰口碑、操控舆论,而这恰恰制造了“社会良知的杀手”,难怪该行业人士喊出了“非法网络公关是行业的毒瘤”等声音,这不能不让整个社会陷入反思之中。

  就笔者的判断,非法网络公关的出现有着特定的社会土壤。在我国,不少负面信息无法在传统媒体上得到反映,相对自由和开放的网络就为其提供了发布的渠道,再加上公民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网民针砭时弊,揭发企业、政府的一些不法行为。按常理来说,这是好事,但是,这些信息在非法网络公关的操弄下,竟然可以被摆平,正所谓“你闯祸,我摆平,只要你愿意埋单”的“丑闻消音器”现象。而隐藏其后的事实是公众知情权被阉割和非法网络公关的大量衍生。

  进一步说,非法网络公关不是在修复信任关系而是在进行二次破坏。我们知道,网络公关的本质其实是通过网络手段塑造信任,这种信任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人与企业之间的信任,人与品牌之间的信任。但是,在肆意混淆视听的环境中,我们恰恰看到了反面:公众已经不知道该相信谁!

  网络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社会公器,是一种舆论载体,网络媒体通过自身的得天独厚的舆论监督增进了公众对媒体的介入和信任;反过来,公众通过媒体的舆论监督,促进了现代社会的制度完善。但是,非法网络公关是把公众的信任当成了攫取利益的法宝,甚至为此沾沾自喜。我们看到了利欲熏心的一面,看到了丑陋和为虎作伥的一面!

  非法网络公关背离了公关的要义。任何企业在处理危机过程中,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信息公开透明,这是妥善解决危机的最根本原则。处于危机风波中的企业,不尊重事实,便是失信于民。一旦媒体和公众得知企业在撒谎,新的危机往往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进一步加重危机的负面作用,以至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非法网络公关的盛行让我们看到的恰恰是失信于民的危机而非信任关系的开始。

  专家奥古斯丁指出:每一次危机的本身既包含导致失败的根源,也孕育着成功的种子。发现、培育以便收获这个潜在的成功机会,是危机公关的精髓。而这种“成功机会”显然是非法网络公关无法提供的。网络不应是只顾商业利益的媒体,更应该成为一种有尊严、有责任和影响力的社会公器。在笔者看来,网络公关惟有树立这种理念才能走上自救之路。

  非法网络公关的实质是信任关系的坍塌。靠什么救治非法网络公关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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