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调查(图)

发布时间:2011-02-03 01:38 | 来源:新华网 2011-01-18 10:23:00 | 查看:725次

  在竞争激烈、充满压力和诱惑的城中迷失的新生代农民工,如果再不加以关爱,很容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钟雨/插图

  迷失在城市边缘

  强烈的“城市失落感”使他们中的部分人扭曲了人生观,进而脱离了生活的正轨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王荣斌 记者平悦 实习记者金伟男、杨越发自扬州、北京 他,80后,未婚,高中文化,来自某中部省份,在一座沿海城市从事制造业工作,月工资1417元。

  从穿着看,他和同龄的城市青年没有特别大的差异:牛仔裤、写着外文的T恤或一件彩色的羽绒服。

  但他的表情和气质还是把他的身份多多少少地泄露出来:乡土气息没有完全被城市生活洗去,而他的目光常常充满希望,又有些无奈和浓浓淡淡的落寞。

  这个年轻人,你或许会觉得似曾相识。这一点都不奇怪,“他”就是中国大约1亿新生代农民工中的一位,是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虚拟出的“新生代农民工”标准像。这些年轻人正在渐渐成长为新一代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但是伴随这个过程的,还有不断攀升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比率。

  2010年11月底,扬州市中级法院发布了一份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为主题的报告。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度和2009年度,扬州三成的刑事案件罪犯是新生代农民工。

  无独有偶,随后的一个月里,全国各地市中级法院陆续公布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逐年增加的相关报告。在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289件刑事案件的调查分析显示,2008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48%,2009年则上升到52%。

  而同样是2008年和2009年两年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665件,刑事犯998人,其中涉及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383件,刑事犯652人,也就是说,超五成刑事案件是新生代农民工所为,超六成刑事犯是新生代农民工。

  2010年1月至10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新生代农民工被告人达413人,占全部刑事案件被告人总数的39%,而这个数字相比较2009年同期增加了60.7%。

  “全国的情况也差不多,尤其是在流动人口多的发达地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教授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具有普遍性,“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个独特的犯罪群体

  李小鹏,20岁,陕西人,16岁那年,为了让成绩优秀的弟弟能够继续上学,读完高一上学期他就来到宁夏银川匆匆开始了打工生涯。

  小李的愿望是做厨师,但由于年纪小、学历低,他只能做些端盘子、打扫卫生的活,这给了他一种被人瞧不起的感觉。工作辛苦、收入低、不被人认可、无处倾诉,小李心情低落,只能在网络世界寻找慰藉。

  在虚拟的世界里,小李找回了自信,找到了精神的寄托。然而虚拟世界的自信难以长久,生计的窘迫让他对未来越来越绝望。2010年1月的一天,在连续上网6天后,精神恍惚的小李走出网吧,脑中依然盘旋着网络游戏中的暴力情节,对于前途的茫然感随之浮现,他突然拿起水果刀向巡逻民警刺去。

  “犯罪年龄低龄化、无固定收入来源和暴力倾向严重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主要特点。”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刚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说。

  在王刚经办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中,犯罪类型包括盗窃、聚众斗殴、强奸、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等,其中侵财型犯罪案件所占比重最大,高达81%。犯罪嫌疑人年龄不满25周岁的所占比重最大,这些年轻人做事冲动而极易走向暴力化。出于对消费欲求和对财产的占有欲求的强烈愿望,他们往往通过抢劫、抢夺和伤害等暴力化犯罪来达到目的。

  除了像李小鹏这样的个体犯罪,团伙化犯罪也已成为二代农民工犯罪中常见的类型。

  接下来故事的主人公:汪强、曾志、黄小华,均来自湖北襄樊远郊农村,年龄都不满20岁。虽说出自农村,但都是家中独子,平日里也是养尊处优,没有种田的经历。进了城从事体力劳动,让他们打心里抵触。就这样,三个年轻人先后辞去了工作,开始结伴在城市里游荡。

  2009年的12月24日凌晨,在襄樊一家网吧碰面的三人突然起意——抢劫!汪强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说走吧,咱们去抢劫。同伴说,抢劫就抢劫,谁怕谁?我们就看到一个超市,想都不想,三个人就直接去了。”

  就这样,他们将虚拟世界里的暴力犯罪带进了现实生活中,并一发不可收拾,直到被警方逮捕的那天。“抢第一次,我们激动还有点害怕。第二次就完全激动兴奋。第三次就是那种上瘾了的感觉。”

  在江西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查报告中写道:新生代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非常容易在自己的圈子里寻找以地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如果当中有不良分子趁机教唆怂恿干违法之事,农民工选择有限,只得盲目从众。

  涉嫌犯罪的新生代农民工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惯犯、累犯占有相当比例。

  2009年9月,孔民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但是缓刑期间,小孔并没有回到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而是继续在京务工。2010年7月的一天晚上,小孔在迪厅外,因争女舞伴与另一男青年李义发生矛盾,对李义大打出手,将其打成重伤。

  据记者了解,像小孔一样被判处缓刑后仍在异地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也并不少见。仅在顺义法院去年1月至10月新生代农民工被告人中,再犯的就达到40人,再犯率接近10%。

  无处安放的青春

  在王刚看来,整体素质不高、过于注重享乐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是这群走向犯罪的年轻人身上的硬伤。

  “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高,只是针对受教育状况极其贫乏的第一代农民工而言,”王刚说。教育环境不稳定,受教育质量难以保证,与城市的同龄人相比,明显存在着较大的缺失空间,这些都是农民工子女难以逃避的现状。

  15岁的王帅4岁随父母来京打工,在打工子弟学校没有上完初一就辍学了,目前在家帮父母做烤鱿鱼的小生意。王帅说,明年父母就回老家了,自己则打算留在北京,“可能会做倒卖旅游门票的活儿,一天可以挣70块钱,这样一个月可以挣2000多呢!”

  据一位打工子弟学校的负责人透露,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长都流露出想让孩子早点弃学出去打工的念头。很多学生和家长会用现实来反驳继续上学的必要性,“孩子读到大学出来在大城市一样没有工作,还不如中学毕业就出去闯。” 

  然而现代城市里的竞争极强,许多大学毕业生想要找到工作也是困难重重,而受到自身素质的限制,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由于缺少必要的技能,最终只能跟随父母或亲友进入到简单制造业、小商品营销、回收废品等领域。

  而另一方面,与城市同龄人一样,新生代农民工也是从小看动画片、玩网络游戏长大。“他们虽然‘根’在农村,但长期在城市生活使他们早已习惯于城市的繁华与生活节奏。”王刚认为,他们比父辈更加注重享乐。但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他们的工资收入却没有随之增长,加上攀比心理作祟和理财能力上的不足,他们常常入不敷出,经济上陷入困境。王刚表示,“丧失了父辈吃苦耐劳的精神,随着时间积累的只有矛盾的心态,很多人的失望和厌倦一旦达到极限,不劳而获的心理便逐渐显现出来。这也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主要是侵财型案件的原因。”

  低学历也导致了他们的法律知识几乎一片空白。破获了汪强三人连续抢劫案的刑警大队赵警官向本报记者回忆:“小孩根本对自己所作所为没当回事。你问他为什么抢东西。回答就是没钱。”

  “问他们知不知道这是抢劫,他们说知道。问说抢劫什么后果,知道吗?他们说不就是判刑嘛?再问说判多少年知道吗?这个他们就不知道了。像他们连续抢劫四起,抢劫多次的量刑起点就是十年。他们自己只知道抢劫会判刑,但是没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据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基于广东省三大监狱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调查的数据显示,犯罪的新生代农民工近八成曾是留守儿童。父母对他们基本上是不管不问,处于“放养状态”。在这一环境中长大的新生代农民工们社会接纳程度也相对较低。在陌生的地方,他们没有朋友,只能同差不多背景的同乡交流和玩乐,普遍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又差的年轻人一旦相互“鼓励”和“引导”,很容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善待他们,也是善待自己

  和最终赚了钱回家盖房的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的背离更加决绝,而城市是他们生命中一个华丽的梦,似幻似真,尽在身边,却又远在天涯。他们游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既不完全属于城市,也不完全属于农村。

  “我们要容纳他们。”郑风田教授向本报指出,对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慢慢地接纳他们,使他们成为城市的建设者。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极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农民工自身的问题,而且还直接关系到农民工所在城市的未来发展与稳定。

  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具有农村孩子的纯朴,他们易受环境影响,在一个恶劣的环境里容易学坏,但在一个好的环境里,也容易出人头地。在专家看来,这些农村孩子最需要关爱,这是全社会的责任。

  郑风田还建议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技能的培训,助他们有合法生存的一技之长。另外“要向他们开放公共设施。读书,是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重要途径。”

  2009年,温家宝总理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主编巴伯专访时说,“我们应该感谢农民工,他们为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这个受到感谢的群体也应该被全社会温暖相待,其实善待他们,也是善待自己。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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