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2 21:15 | 来源:安徽文明网 2021-11-15 08:06 | 查看:3519次
“作为一名检察系统的党代表,我将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中,以科学管理促进优质办案,以更加高效的履职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刚刚参加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阜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书记、主任王茹告诉记者。
在阜阳市检察院的检察服务大厅里,任职案管部门负责人的王茹正在耐心为前来办理阅卷的律师介绍网上阅卷的最新操作步骤。这是王茹来到检察院的第24个年头,也是她从控申部门初来案管部门的第1个年头。
1997年7月,刚刚成为预备党员的王茹走进了阜阳市检察院的大门,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从事群众信访工作。从那时起,单位墙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几个醒目的大字就在她心里扎了根,“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把老百姓的事扛在肩上!”
王茹把守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人的使命,把为民排忧解难作为检察人的担当。她在信访接待窗口设置便民服务“暖心驿站”、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她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有错必纠;面对不理解甚至刁难,她耐着性子,不厌其烦地解释。
2005年,王茹被调整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为民解难、案结事了”,这成为她新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
杨明(化名)信访案是高检院部署信访积案清理活动中通报的案件,当事人作为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不服处理结果已信访20个年头。为妥善化解该起案件,王茹作为负责人带领专案组成员调取全案卷宗、约谈信访人、走访原案承办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和症结的基础上,找准化解的突破口,兼顾法理和情理,制定了“启动复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协调法院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启动国家赔偿”的化解方案,最终使得该案取得了预期的化解效果,实现了息诉罢访。杨明最终得到了40万元国家赔偿金。在收到赔偿决定书后,他来到阜阳市检察院,把一面锦旗交到王茹手中,沧桑的面容上写满了感激。
2016年,最高检制定下发《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王茹力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完备的司法救助体系,在履职尽责中传递检察温情。
2017年,王茹受理了一起申诉案件。受害人韩光(化名)以外出时被邻村的烟囱砸伤导致全身瘫痪为由诉至法院,却因为证据原因而败诉,无法获得民事赔偿。
“我们到韩光家走访,了解到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力,还有2个五六岁的儿子和1个长年瘫痪在床的弟弟需要照顾。”王茹认真审查了原案判决材料,与原案承办人进行了沟通,认为虽然法院对韩光的诉求未予支持,但在能够排除自伤的情况下,韩光被侵害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是符合救助条件的。最终,王茹和原案承办人一起,带着7万元救助金再次来到韩光家中,在送去司法救助的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2019年3月,为建立多元化司法救助大格局,解决司法救助手段单一问题,阜阳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两助(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联合该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教育局等8家单位,给司法救助对象提供长效帮扶。
“法是雷霆万钧,亦是春风十里。司法救助能让老百姓感受到我们检察人的情义,是我们义不容辞要付诸努力的检察实践。”在王茹及其同事的不懈努力下,阜阳市检察机关3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8件,发放救助金554.51万元,其中救助贫困户92人、未成年人102人。(记者 安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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