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福建的“法官妈妈”张岳(图)

发布时间:2008-11-01 08:00 | 来源:三明市政府网 | 查看:1504次

  在中央电视台、海峡都市报等联合举办的“2006感动福建十大年度人物”评选中,沙县法院少年庭庭长张岳,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候选人,以高票当选为“2006感动福建十大年度人物”。因此,张岳也被人们亲切地称之为“感动福建的法官妈妈”。

  10年前,张岳还是当地一所职业学校的教师,考入法院后,她就一直呆在少年庭,从书记员一直做到庭长。在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她以法律在上、爱心在左、责任在右为准则,倾力挽救失足少年。

  “当我在法庭上,面对被告席上都是十五六岁的孩子,与他们交流时,这些失足少年泣不成声,惊恐而又无知地问我,审判完我可以回家吗?我会被判死刑吗?此时,我的心总被触动,想到以前自己从事过的教师职业,不就是教书育人,少年庭就是一所特殊学校,少年庭的法官就得像一名特殊教师”。正是基于此,张岳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特别注重对少年犯的判后跟踪帮教挽救,专门开设了“法官老师信箱”,坚持和少年犯保持判后通信交流。

  “我们是多么想念自己的亲人,多么渴望有自由的生活,但是,悲惨的命运降临我们头上。看到法官老师的来信,我们想的是,你们都有一颗善良慈母般的心。看到法官老师的来信,打消了我们破罐子破摔的心态,鼓起我们重新做人的勇气,希望你们能给我们一点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八位少年犯联名给张岳的回信。

  几年来,张岳的周末差不多都是在办公室度过,那是她给这些“特殊朋友”“特殊学生”回信的时间,也是与她的这些“特殊朋友”谈心的时候。就这样,一封封法官来信在少管所竞相传阅。近三年来,张岳同志与少年犯书信往来已超200余封。经张岳同志教育挽救的少年犯有10余人考上大中专院校,有61人在服刑期内因表现突出受嘉奖或减刑,有的少年犯学习技术走上工作岗位,有的成为致富能手。

   近几年来,张岳先后被评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优秀法官等,荣立个人二等功。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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