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楼 湖北省网友2012-06-11 23:32:39 发表
匿名网友:请求落实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合法权益的 报 告 尊敬的党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领导; 我叫江雄章,现年46岁,通城县自来水公司职工。二0一二年、二0一一年、一九九四年因勇擒杀人凶犯致残和洪灾中舍命救人及义务抗击“非典”。 共三次分别被省、市、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并被《中国建材报》、《湖北日报》、《咸宁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南鄂晚报》等媒体的多次表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