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1-05 00:12 |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31日 第A01版 | 查看:1518次
昨日下午,“送水老太”赶到武警总医院病房将6000元善款转捐给宏璇的母亲(右),二人相拥而泣。本报记者 吴江 摄
昨日,武警总医院,接过“送水老太”高美运送来的6000元善款,小宏璇的养母落泪。本报记者 吴江 摄
本报讯 (记者王卡拉)昨日下午,“送水老太”高美运来到武警总医院,探望贫困患儿小宏璇,并捐出了6000元善款,宏璇的养母流着泪为高运美下跪道谢。
4岁半的河南女娃小宏璇视网膜被肿瘤侵占,她的左眼已被摘除,安装了假眼,右眼只有微弱的感光,目前在武警总医院治疗。宏璇的养父母为给孩子治病,四处借钱、卖房,被网友称为“可敬的养父母”。
宏璇养母下跪道谢
前日,宏璇已进入化疗治疗,爱心妈妈近期义卖的善款为宏璇凑齐了这一期治疗的费用。养父刘银喜说,因宏璇的病情需要进行多次化疗,一次需要一两万元,因此下一次治疗费还得想办法筹集。
昨日下午,高美运在孙子的陪同下,拎着牛奶、水果赶到医院探望宏璇。当她看到病床上的小宏璇,摸着孩子的小脸时,眼眶有些湿润。转身,高美运抱住了宏璇的养母刘霞,哽咽着说:“面包会有的,什么都会有的,你们要挺住,我就是这么挺过来的。”说完,高美运将一个装着善款的信封塞进了刘霞的手中。
接过善款,刘霞的眼泪“刷”的流了下来,她一把跪在了地上,连声说着“谢谢”。
高美运称“我真的累了”
高美运说,她捐出的这笔善款,也是别人捐出来救助她一家的善款。“这是爱的延续,把大家对我们的爱,转给宏璇一家。”
近日,高美运靠运送桶装水养活身残的儿子和智障的孙子的故事被各大媒体报道,从10月20日至今,高美运称已收到20万元左右的善款,不少人称被“送水老太”的坚强感动。但目前,高美运面对的还有一些人的质疑,有人认为她在装穷。高美运说,这些天的质疑让她很受不了,“我求助求错了吗?我不遇到这个迈不过去的坎,也不会求助,我真的累了,这匹马拉不动了。”
高美运说,当看到《新京报》报道宏璇养父母不弃养女坚持时,她就想到了自己经历的这些坎坷。她捐了别人给她的善款,只是转过身来让爱心延续而已。
■ 争议
热心人士捐助给“送水老太”的善款被她转捐给他人,这种方式是否合式?两名慈善业内的专家有不同的观点。
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
“个人转捐不受法律约束”
捐赠人与“送水老太”之间的捐赠是个人行为,并没有严格的合同来约定这笔钱到底怎么用,这种捐赠就相当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赠予行为,你给我了就是我的钱,我捐给别人也没关系,即便是捐赠人不高兴,也不会受到法律约束。而如果是捐赠给慈善机构,则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
“若有约定应告知捐赠人”
如果捐赠人捐款时口头说过这笔钱是用来给老太太改善生活,那么这也算是一种口头约定,理论上来说,老太太将钱用在其他用途,应该告诉捐赠人。如果没有口头约定,那老太太如何使用这笔钱无可厚非,更何况她是拿这笔钱去做善事,也是一种爱心的传递。
既然老太太有多余钱转捐给他人,理论上她的钱应该够用了,所以应该告诉还想捐款的人,让捐款能捐向其他需要的人。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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