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爱玲:基层法官30余年坚守 一心为群众办实事(图)

发布时间:2021-11-26 20:35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21年10月 | 查看:4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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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宁爱玲,女,汉族,1968年生,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蔡村乡人,稷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庭长,她审结案件5721件,调解案件3515件,办理立案登记27211件,办理速裁案1748件,审结率达100%,调撤率达80%。这些看似简单普通的数字,却是宁爱玲从事司法工作32年平凡而琐碎的一个缩影。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尽管没有取得令人仰慕的成就和业绩,但是它却见证了一名普通基层法官几十年如一日的拼命和坚守,见证了她对事业全部的忠诚和热爱。

  “最多跑一次”让群众满意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宁爱玲的眼里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小案件,她认为只要是起诉到法院的案子,在当事人眼里就是天大的事情,都是当事人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事情。因此,在办理这些案件时,她每每要做大量的调解工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

  多年来,宁爱玲积极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跨域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做到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严格按照随机分案为主,审批分配为辅、关联案件系列分配的规定,做好立案工作;积极完善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运行,对照最高院2.0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共计74项考核指标,不断跟进平台的数据指标,补齐短板、做强长板,坚持诉前调解挺在前,为诉讼纠纷做减法;创新诉前调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有网络微信调解,有音视频调解,也有传统的书信方式调解,有效减轻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用创新便民理念,创新了工作方式,借助网络工具调解案件。三年来通过网络工具调解案件超过300多件,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减负、提速、增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梅花香自苦寒来

  2004年,宁爱玲爱人因车祸脑出血压迫了中枢神经,导致情绪不稳定,跟从前判若两人。一时间,照顾丈夫、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重担全部压在她的肩膀上。但是当她看着那一张张期待的面孔,信任的目光,想着自己肩上的责任,她一次次的战胜自己,用百倍的努力战胜来自生活的苦难。工作中,也常常会遇到群众的不理解。2006年审理的一起合伙纠纷案,经过相关部门三级鉴定,最终她依据鉴定结论作出判决,但当事人认为鉴定结论有异议,认为是她从中作梗,便一次一次缠访、闹访。在此期间,不但找她麻烦,还对她进行言语上的侮辱,甚至到相关部门对她进行控告、诋毁,时间长达五年之久。这让刚经受家庭打击的她,再次承受了精神打击。即便如此,她仍然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对法律公平正义负责态度,通过单位函告公安部案件相关情况,直至最后,由相关部门出具公函说明情况,当事人这才知道是错怪了她。

  梅花香自苦寒来。因业绩突出,宁爱玲先后被稷山法院,稷山县县委、县政府,运城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女法官三八红旗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民事审判工作调解能手一次,被运城市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授予运城市劳动模范。她所在的诉讼服务中心被共青团运城市委授予2019年度“青年文明号”称号,2020年被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9年度“集体嘉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在所有的荣誉中,她最喜欢老百姓拉着她的手发自内心的那句夸奖:“案子交给你,我们很放心!”(责任编辑:姜丽 史林静)

来源:山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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