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4 15:51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21年7月 | 查看:793次
人物故事:
在浙江省磐安县境内的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高峰海拔有1245米,因其地广人稀,森林茂密,火情预警就成了管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每天清晨7时不到,身为管护员的郑光梅穿上迷彩服,开始了一天的巡护工作。每日巡护路线都有些不同,要根据当天的气象条件来定。从山顶哨站向下至海拔相对较低的火山湖后,再折返回瞭望塔,这只是其中一条路线。倘若一夜大雨,山林的雾气格外湿重,郑光梅就要以自己的经验采取对策。
13年前,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顶哨站第一批管护员到龄退休了,保护区管理局对外发布招聘启事。头顶“国家级别”光环的岗位,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应聘。时年51岁的光明村村民郑光梅也主动报名,他觉得,能成为管护员“是件荣誉事”。
管理局管护处工作人员王康民全程参与了那次招聘。他介绍,管护员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辖区内所有资源,但要做好并不容易。磐安是中国药材之乡,大盘山珍稀动植物资源丰富,是我国唯一一个以野生药用生物种质资源为保护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除了每天在辖区巡护确保动植物安全外,山顶哨站管护员还要承担起整个保护区4558公顷山林的火情瞭望工作。”王康民说,这意味着需长时间驻扎山顶,同时面临节假日无休。
在如此艰巨的任务面前,郑光梅没有选择放弃,成为了15名管护员之一。光明村就位于大盘山山脚,从小生长在此的郑光梅对它有着不一样的情感。而成为大盘山守护者后,这份感情里又多了一份责任。
郑光梅工作时有个“规定动作”:每天上下午爬上瞭望塔环顾四周,节假日他会主动增加频率。“塔有12米高,哪里冒烟了,清清楚楚。”有一次清明假期,郑光梅瞭望时发现山脚后塘村方向有烟雾,他立即向管理局汇报。
在郑光梅精准描述下,管理局管护处处长陈军平迅速带人赶到,同村民一道及时消除了险情。“着火点是在保护区外,可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陈军平说,火情不分区内外,在火苗扩大前,作为“千里眼”的郑光梅等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清明之外,春节也是让郑光梅神经最为紧绷的时刻。按照当地习俗,每年大年初一,周边乡镇的村民都会到山上的寺庙祈福,期间常放鞭炮、烟花。“一不当心很容易出现意外。”成为管护员后,郑光梅对森林防火和自然保护区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观念也有了很大改变。为了让大家文明祈福,保证大盘山野外用火安全,13年来,他没有回家吃过一次年夜饭,常常年初一一早就能看到他在山上劝导的身影。
担任管护员以来,为做好火情瞭望任务,郑光梅每天至少来回穿梭于驻地和瞭望哨两次,每次要走两个多小时山路,碰上梅雨天或大雪封山,整个月不下山也是常事。漫漫山路郑光梅一走就是13年,行程将近16万公里。13年间,他准确报告火警30余次,观测到生活用火200多次,预警准确率达100%。
山顶瞭望塔附近有一个白色平房,是郑光梅和搭档金京华值班的住所。两人每周轮值、周末共守。为了保护自然,这里只能徒步上下山。一根扁担挑着一周的食材,每次上山郑光梅要花上2个半小时。
郑光梅说,先前发电靠太阳能,用电还要“看天”,一年中没电的时间加起来能有3个月,因此每度电都要花在“刀刃”上,“主要把电留给电话,最紧要的就是能联系山下。”
比起这些,孤独其实让他更感辛苦。一年里,郑光梅三分之二以上的日子在山上度过。“风吹鸟叫”是陪伴他最多的声音,虽然有搭档,但大多时候,管护员都是“单兵作战”。王康民告诉记者,位于山脚靠近村庄的哨卡,也有耐不住寂寞选择离开的管护员。
还有一些村民的不理解,也令郑光梅苦恼万分。2013年正月的一天,郑光梅正在哨站做午饭,听到一阵鞭炮声响起,他赶紧跑了出去。原来是附近村民刚上山祈福,还是熟人,这番情况又增加了劝导难度。郑光梅一番苦口婆心,尽管制止了他再次放炮竹的举动,但对方显然不甘心,一直骂骂咧咧。不出正月都是年,农村人讲究“开年彩头”,村民的话着实伤了郑光梅的心。可即便如此,当牙医儿子给父亲在金华找了份当保安的轻松活时,郑光梅一口回绝了。“还是在山里更自由。”其实,他是舍不得山里的一草一木,更舍不得这份光荣的工作,他希望保护区的美景能让一代代人看下去。
好在,一切都朝好的方向发展。在保护区管理局的争取下,2018年9月,山上架起了电缆,山顶哨站正式通电了,山上住所还增添了冰柜用以存放食材。在国家文明祭祀的倡导下,郑光梅等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相关行动,越来越多的村民也开始选择用鲜花、电子灯等方式文明祭祖祈福,并主动加入保护自然的行列。更让郑光梅深感骄傲的是,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如今,保护区已发现珍贵药用植物1092种,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加,过去濒危的延胡索等野生药植物也重新现世。
4年前,本该退休的郑光梅选择继续奋斗,坚守岗位。被返聘后,他2018年再次荣获管护工作先进个人,成为保护区管理局迄今为止唯一连续3年获得这项荣誉的个人。 其“守望大盘山”的事迹也被“浙江日报”“浙江新闻”“天目新闻”“搜狐”等媒体广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来源:浙江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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