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5 22:24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20年9月2日 | 查看:13172次
人物故事:
黄庆华,男,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长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主动承担了庭里的大部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工作日,他经常加班到深夜;周末,大家也总能在办公室里看到他忙碌的身影。
他就是黄庆华,从事审判工作22年,现任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多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卫士、个人三等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19年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拼命三郎”心中有尺度
“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是黄庆华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他常对庭里的年轻干警说,要认真谨慎对待每一件案件。因为司法案件中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即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灵山县法院始终依法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而该类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审理工作难度要比一般案件大得多。黄庆华以“拼命三郎”的劲头,带头把这块“硬骨头”啃了下来。
在主办灵山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即陈某权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为了能及时、高效地审结该案,他每天加班加点阅卷,到看守所对被告人进行提审,认真审查证据材料,主动联系辩护人听取意见,整理简洁明了的庭审提纲……做足了庭前功课。在庭审过程中,他坚持以公正之心,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在庭审结束后,他多次召集合议庭进行合议,加班加点撰写出了共23页13154字的一审判决书,并及时完成宣判。
该案宣判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在自治区高院开展的全区基层法院“三个一百”评比活动中荣获“百个优秀庭审”。在说起办案过程的艰辛,黄庆华一笑而过,说:“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老百姓深恶痛绝,作为刑事法官,我们有责任尽快审理结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一方安宁。”
“铁面包公” 心中有柔情
法庭上的黄庆华,严谨理性、严肃公正,但铁面无私的外表之下却有着一颗温暖的心。“被告人梁某,你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和理由有无异议?”“没有异议。”
回答黄庆华的是受伤卧床的被告人梁某。2016年11月15日-17日,灵山县檀圩镇的梁某在没有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何谋等人将其种植在山岭的巨尾桉林木进行砍伐。经鉴定,梁某砍伐的巨尾桉林木面积为0.53公顷,立木蓄积量为33.86立方米。后梁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取保候审期间,梁某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导致其受伤瘫痪在床,无法下地行走。
案件受理后,黄庆华认为让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十分困难,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身体受伤、活动受限等因素就逃避法律的制裁。于是,在与检察院沟通后,黄庆华便把庭审现场搬到了梁某家中。虽然没有高悬的国徽、没有威严的审判台,但庭审的庄重性、法律的严肃性并未打折扣。梁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会尽快缴纳罚金,并一再感谢法院的人文关怀。
常言道:“法安天下、德润仁心。”黄庆华认为,刑事审判应惩恶扬善,但也可温暖人心。他是这么想的,更是这样做的。
“普法老师” 心中有大爱
“有不少犯罪分子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也没有想过自己做的事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审理的案件越多,黄庆华越觉得事前普法的重要性,于是便当起了“普法老师”。
低田教学点是檀圩镇甘梅小学下设的一所分校,位于大山深处,自然条件艰苦。学校教职工只有4人,全校仅有的56名学生大多数为留守儿童。这里的孩子懵懂单纯,教师希望学生能接触更多课堂之外的法治教育和安全知识。偶然得知这一情况后,黄庆华总是选择开学季、假期前后、“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领刑庭的干警来到低田教学点开展普法活动,而且一坚持就是三年。
送法进校园、禁毒庭审进社区、扫黑除恶普法专场、蓝丝带·平安法治进万家……传递普法资料,解答法律问题,说法律常识,讲法治小故事,黄庆华活跃、忙碌的身影成了普法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黄庆华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作为刑事审判庭的“领头羊”,黄庆华还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灵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宁彩霞、李媛等一批法官和助理也俨然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普法能手。2019年,该庭利用工作之余就开展了“让庭审走出法院”“送法进企业”等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共计34场,以实际行动传播法治正能量,让全县数十所学校、数万师生及群众近距离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
来源:广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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