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疫“滥诉”中国,为何是彻头彻尾的“三无产品”?

发布时间:2020-05-27 11:0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年05月25日 12:50 | 查看:903次

视频:【两会30秒】王毅:针对中国的滥诉是彻头彻尾的“三无产品”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记者 杨程晨 郭超凯 马秀秀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之势仍在持续。人类尚未找到彻底阻击病毒的万全之策,某些西方政客却开启了推诿卸责的挑衅模式,新冠病毒首先大面积传播的中国因而成为靶心。

  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24日指,针对中国的“滥诉”,没有事实基础、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国际先例,是彻头彻尾的“三无产品”。

  这是进入“两会时间”,中国官方第二次公开就国际“滥诉”发出最强音。在21日晚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表示,通过转嫁责任来掩盖自身问题,既不负责任,也不道德;中方绝不接受任何“滥诉”和索赔要求。

  ——何谓“滥诉”?

  一段时间以来,以美国一些政客为首的国际人士,要求就疫情源头对中国开展调查,编造病毒源头阴谋论,甚至借疫情对中国发起所谓“追债”“索赔”。

  根据国际法主权平等原则,中国各级政府就疫情防控所采取的主权行为不受他国法院管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4月即表示,此类“滥诉”不利于美国国内疫情防控,也与当前国际抗疫合作背道而驰。

  ——“滥诉”基于何种事实?

  病毒溯源是严肃的科学问题。不论是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还是国际顶级医学期刊《柳叶刀》《自然》等均认定,新冠病毒源头还未找到且不可能是“人工制造”。这一判断与“滥诉”发起者们的有罪推定逻辑大相径庭。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医院管理局、香港智经研究中心原主席胡定旭认为,病毒究竟从哪里来应交由科学家去认证。就目前国际主流共识,说病毒源自中国没有依据。在美国大选临近、中美贸易摩擦持续的大背景下,“滥诉”明显是高举政治旗帜、是甩锅行为。

  ——“滥诉”是否有法可循?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载明于《联合国宪章》,“滥诉”者囿于此,打起了“另寻渠道”向中国“问责”念头。这些诉求一方面是诉诸美国政府、国会及国内法院,另一方面则是一些团体及个人企图通过国际法律机构向中方发难。

  5月上旬,美国14名共和党籍州总检察长联名致函总统特朗普,要求联邦政府与各州合作就疫情蔓延造成的损失追究中国责任;更早前,一些议员请求国会修改相关法条剥夺中国的主权豁免,从而为法院判令扫清障碍。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者霍政欣对此认为,可以确定地说,在美国法院起诉中国在性质上就是“滥诉”。作为主权国家,中国免受外国国内法院的司法管辖,这是中国享有的国际法权利,而不是外国给予中国的“恩赐”或“特权”。此外,诉诸国际法律机构更是既没有国际法上的依据,亦无实际可行性。

  ——“滥诉”中国有无先例?

  在人类法律和文明史上,从未制定过因传染病国际流行而要求某国承担赔偿责任的国际条约,也从未发生过因此类事件而进行国际追偿的案例。

  但历史中,这不是中国首次面对西方的“滥诉”。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介绍,过去的经验是,根据美国的司法制度,很多案件未有效送达、缺乏司法管辖,也根本谈不上所谓的“诉讼程序正式启动”。“滥诉”所能达到的效果很可能并非发起者真实目的,他们实则是在转嫁矛盾、污名化中国,炮制“中国索赔论”“中国责任论”。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也谈到,就疫情向中国提起高额索赔绝不可能成功,因为此类行为没有先例。如果任由美国“滥诉”,对国际秩序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必将破坏国际法的生成逻辑和运行环境。

  ——因应“滥诉”策略几何?

  疫情阴霾下,中国同其他国家一样亦是受害者。如王毅所言,中国的抗疫行动对全世界公开,时间经纬清清楚楚,事实数据一目了然,经得起时间与历史的检验。

  即使其他国家没有资格向中国发起“滥诉”,在杜焕芳看来,面对挑衅,中国在外交场合理直气壮地做正面交锋的同时,更应透过各种官方和民间渠道向外介绍中国的抗疫实情,凸显中国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贾庆国则强调“做好对的事情就是对攻击最好的回应”。他具体指,在做好国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继续帮助其他国家抗疫、坚定支持世卫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公共卫生领域国际合作,对待偏见和恶意攻击,事实胜于雄辩。

  胡定旭还提到,近期欧洲一些权威遗传学家均对“研究发现在中国出现前更早的典型病例”表示不吃惊。他说,即便中国被一些政客“滥诉”,好在科学家们“并不相信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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