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7-21 00:00 | 来源:新文化报 2010年5月10日 第04版 | 查看:1480次
女孩的男友抱着她的鞋,不愿离去 本组图片 本报记者 白桄 摄
昨天18时30分许,长春高新区电台街与光谷大街交会处发生车祸,一辆黄色大货车行驶中撞倒一对情侣,女孩当场死亡,男孩受轻伤。
目击者称,事发一瞬间,女孩推了男友一把。距事发地60米的地方,就是女孩就读的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现场:刹车印混有血迹
事发地为电台街与光谷大街交会处,轻轨湖光路站附近,车流密集。事故发生后,造成了该路段的交通拥堵。
肇事的大货车车牌号为吉A84713,侧翻在马路东侧。货车上满载沙土,发生侧翻后,沙土散落一地。记者看到,在大货车后面有长约5米的刹车痕迹,中央部分,清晰可见一大摊血迹。
女孩:车轮碾轧当场死亡
120医务人员介绍,他们驱车赶到现场时,女孩已经停止了呼吸。男孩腿部有外伤,并不严重。
“惨不忍睹啊,车轱辘从女孩身上轧过去了。”目击者张先生说,事发时,他刚走出轻轨站,“女孩在车来的方向跟男孩并排走,大货车速度非常快,能看出来刹车了,但已经晚了。”
也有目击者回忆,当时信号灯为绿灯,货车速度极快,事发前,差点与出租车撞到一起。
现场除遗留血迹外,还有女孩的一只运动鞋。
司机:受了伤从车窗走掉
货车翻倒后,前风挡玻璃粉碎。就在市民们紧急抢救伤者时,肇事的货车司机离开现场。
“司机就是从这里离开的。”目击者指着风挡玻璃处。记者看到,在车头前方的地上,出现一些血点,“司机走的时候,头部也受了伤。”目击者说。据了解,事发时,大货车内只有司机一人。
男孩:将女友的鞋抱在怀里
“不可能,怎么会……刚才还好好的。”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死者男友梁某一时无法接受,瘫倒在地,眼泪不住流出。
在朋友的搀扶下,梁某迟迟不肯离开,“我不走,让我再看她一眼,再看她一眼。”梁某裤子上破了洞,沾有血迹,踉跄着走到女友遗落的运动鞋前,捡起来,紧紧抱在怀里。
事发前,两人想到路对面坐车,刚要过马路就出事了。
距事发地60米的地方,就是女孩就读的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时许,学校负责人陆续赶到现场,并第一时间联系女孩父母。
据学校负责人介绍,女孩名叫郑楠(音),家在榆树市,今年22岁,大二学生。“平时表现挺好,已经找到工作了。”郑楠的同学听说后,纷纷跑到现场。
王同学说,郑楠找工作非常顺利,用了不长时间,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正在实习阶段。
■死者
大二女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
“在紧要关头,女孩推了男孩一把。”目击者称,当时两人是并排走,女孩先迈出一大步,男孩跟在后面。
目击者接着说,“发现货车之后,他们两人都朝后退了一步,但货车车速太快了,先撞到的女孩,她推了男友一把,但是自己没躲开。”
事发瞬间,她推了男友一把
昨天23时许,记者来到前卫医院,见到了肇事的大货车司机。他姓康,今年31岁,事发后自己来到医院。
医生介绍,经检查,康某的头部外前额有一处长10厘米左右、深达颅骨的伤口,已经进行了缝合,此外无明显外伤。目前,还没有对他的脑部进行CT检查。目前,他的意识比较清醒,没有生命危险,暂时需要留院观察。
在康某接受治疗的二楼神经外科门外,记者看到了前来调查的交警,他们表示,由于康某病情不稳定,暂未向其了解详细情况。根据医生意见,他们第二天再来。
■大货司机头部受伤,正在医院治疗
肇事司机在医院
■现场救援
沙土下没有埋人
由于货车装载的沙土量较大,20时许,救援人员叫来16吨起重量的起重车。20时8分,第一吊,货车纹丝不动。
“16吨重的没有效果,增加起重量。”救援工作被迫暂停。21时5分,30吨起重量的起重车赶到,再次起吊。21时22分,侧翻的货车缓慢扶正。这时,救援人员清楚地看到了车下,大家伙都松了一口气——没有发现被埋人员。
“这里来往的人多,确认没有市民被埋。”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朝阳区大队南湖大路中队消防官兵也赶到现场,有的用手抠,有的用铁锹挖,将沙土移位清查。
21时43分,大货车被运输车辆拉离现场。
■学校建议
信号灯前设减速带
“校门口冲着马路,本身就很危险。”学校负责人说,最近几天,学校多次开展培训,针对学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问题,希望学生提高警惕。
学校负责人也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可采取在信号灯前设置减速带等方法,让学生的安全有保障。
■记者走访
大货夜间超载、超速
又有抬头
去年,本报针对大货车夜间超载、超速等问题,以及执法部门后续进行的监督行动进行了连续报道,使夜间“夺命大货”的情况最终得以控制。
随着天气转暖,长春市许多建筑工地陆续开始了今年的施工,翻斗车也开始活跃起来,夜间超载、超速问题也有了抬头之势。昨夜记者驱车至市内的几个主要路段,在南湖广场前进大街方向,隔上几分钟,就能看到货车经过;幸福街和南环城路交会处的路口,货车经过数量相对较多,主要集中在东西方向和向北方向,三两分钟就能发现一辆,个别还有闯红灯现象。
在去年“围剿夺命大货”行动中,交警部门针对货车驾驶员在有警无警时间表现两个样的现象,新增10处针对大货车违法的电子警察。另外,成立“交通管理小分队”,专门治理行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午间和零点后无警时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背街小巷中的交通违法行为。
若您在路面上发现大货车有超载、超速现象,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0431-96618。
本组稿件 本报记者 曹文嘉 刘洋
实习记者 王宁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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