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30 10:11 | 来源:环球时报 2020-03-30 02:45 | 查看:452次
作者:吴丹红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国内一些企业及公益人士也考虑参与到对其他国家的抗疫物资捐赠当中。爱心值得鼓励,但在捐助前,也要注意中国与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在制度、法律规则以及文化背景方面存在的差异,规避法律风险,避免好心办坏事。
西方国家大多有较为复杂的法律体系,对一般性企业而言存在一定的认知门槛。在对外捐赠或者是出口时,应首先考虑自己是否已做到充分了解相关国家法律制度。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常常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他们凭借着在世界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和技术优势,率先制定游戏规则,推行根据其技术水平定出的技术标准,而且有时还常常变化,有的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特殊规定。比如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相关企业应首先考虑自己有没有许可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各种指标是否都符合要求。如果是用于销售,需要经营范围内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进出口权的,才能出口;如果用于赠送或代关联公司采购的,要提供采购的厂家或公司的国内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比如进入美国的口罩,通常要拿到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才可以在美国本土市场进行销售活动,赠送的口罩是否也需要FDA认证,不得而知。而且,美国口罩分类标准和我国完全不同,是根据HHS(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法规,NIOS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将其认证的防颗粒物口罩分为9类,需要相关方面先行作充分了解。
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有保护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可能是天价。美国消费者在美国起诉,如果被告不应诉,美国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而且还会判被告藐视法庭,承担原告的代理律师费和藐视法庭罚款。由于捐赠往往是单方面的,很少有捐赠协议,有捐赠协议也可能会遗漏免责条款,即使有免责条款也可能被主张在危急情况下签订而无效,那么事后消费者如果要起诉,很可能一告一个准。
因此,有捐赠意愿的企业一定要把好质量关,不要认为捐赠就一定可以免责,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肯定无效。即使无偿赠予合同原则上可以免责,但侵权的责任还是有的,对赠予物的瑕疵只要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就肯定要赔偿。比如在美国,如果捐赠呼吸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了新冠肺炎患者的死亡,死者家属就有可能状告捐赠方或者生产厂家。有的时候,就算是无过错,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适当赔偿。由于捐赠物品的质量问题,造成美国消费者的损害,完全可以依据侵权责任索赔。
中国的法律对于捐赠行为的法律后果规定比较宽松,但不代表其他国家也一定是这样,尤其是法律非常繁复的西方国家。因此,在捐赠之前,还应该注意防范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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