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提郭某鹏事件: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图)

发布时间:2020-03-13 15:01 | 来源:大河网 2020年03月13日09:19 | 查看:885次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3月12日,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二十八场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会上,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郑州郭某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一事。

范玉龙说,“在此,我郑重提醒:凡不按规定申报健康状况,只要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涉嫌违犯《刑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将被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抗击疫情,全省警方共检查车辆682万辆次、人员1214万人次

范玉龙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疫情发生以来,全省警方先后启动公安检查站95个,设立联合治安卡点、检疫站点6318个,共检查车辆682万辆次、人员1214万人次,全力配合开展排查筛查,共排查人员503万人,查找、转运疑似和密切接触者6.1万人,全力保障道路畅通,推行AB通行证制度,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生产生活和医疗物资运输有序畅通。

全力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突出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点的定点守护,派驻5000名警力维护秩序,排查化解医患纠纷353起。省、市、县公安机关还选派14200名机关警力,下沉基层,支援一线疫情防控。

全力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共侦办各类涉疫案件6757起,其中,侦破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29起、制售假劣口罩等防护物资案件201起。可以说,疫情期间,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警察;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警察;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警察。我们始终坚持,“疫情在前,警察不退”。

保障复工复产,河南警方这样做

随着社会进入动态管控的新阶段,尤其是复工复产加快运行,河南警方将有哪些保障措施?范玉龙说,省公安厅于2月28日出台了《河南省公安机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30条措施》,3月2日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前天又与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依法办理刑事案件保障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强化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从2月22日开始,省公安厅已在全省集中开展护航行动,依规撤除道路卡口、保障应急通道、集中转运农民工、“点对点”警车护送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打通交通“大动脉”、畅通城市“微循环”、保障“最后一公里”。

回答郭某鹏事件:“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

“借此机会,我想特别说一下,郑州郭某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一事。在河南新增病例连续13天清零的情况下,郭某鹏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范玉龙说,“在此,我郑重提醒:凡不按规定申报健康状况,只要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涉嫌违犯《刑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将被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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