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9 22:01 |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19日 01版 | 查看:561次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根据通知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面对疫情汹汹病毒肆虐,很多医务人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奋战在疫情防控的最前线,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是为社会公共利益而牺牲,得到社会广泛的哀悼和尊敬是理所当然。对因公殉职者我们不仅应抱以最大的敬意,还应尽可能提高牺牲者的物质回报,这既符合民心民意,也是法治精神的彰显。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因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符合烈士评定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评定烈士后,烈士遗属可以领取烈士褒扬金、因公殉职一次性抚恤金,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此外,烈士遗属在医疗、征兵、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等方面都享有优待。这是社会通过法治化手段对因公殉职者的报偿。
更重要的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通知》,真切地表达了国家对医护人员的关心和关怀,代表了全社会对医护人员的尊敬和推崇。据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有逾3万余名医务人员支援武汉。截至2月11日,全国共报告医务人员确诊病例1716例,占到全国确诊病例的3.8%。其中有6人不幸去世,占全国死亡病例的0.4%。在这组数据中,湖北省被感染的医护人员达1502人,占全国87.5%,可以设想在疫情暴发初期患者爆发增长,医疗资源紧张,防护设备匮乏,许多医务人员几乎是在缺少子弹的情况下发起冲锋,他们值得受到全社会的崇敬。
何为烈士?查阅字典,词义是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的人。正如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谨以此,敬献所有在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英勇牺牲的烈士!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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