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拒绝隔离或涉犯罪 后果严重可判死刑(5图)

发布时间:2020-02-09 22:00 | 来源:金羊网 2020-02-07 06:49 | 查看:366次

  图/新华社发

  广东公安机关共立案涉疫情案件1032起,抓获涉案人员1166人

  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12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根据通报:截至2月6日12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70例,2月6日0-12时全省新增确诊病例26例,新增出院3例,累计出院52例。无死亡病例。

  立案633宗哄抬物价行为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江楷鑫介绍,疫情发生后,广东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省委政法委研究起草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部署全省政法机关重点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省市场监管局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截至2月5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市场主体254221个,立案633宗。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省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迅速启动社会安全稳定应急响应机制。四是加强疫情期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江楷鑫说,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随着返工潮到来,广东疫情防控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全省政法机关将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张璐瑶 董柳 鄢敏)

  因疫情违约或可解除合同

  疫情期间,一些商铺不能营业、工厂不能生产,也出现租金延迟支付、一些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延迟支付等问题,法院面对此类纠纷如何处理?

  省法院副院长胡鹰介绍,关于相关中小企业贷款能否延迟支付的问题,国家金融、财政管理部门已及时出台了有关通知,相信相关政策落地后,情况会得到缓解。如果此类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将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金融政策,依法妥善处理有关纠纷。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促使银企和解。同时鼓励并争取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促成涉案企业展期或续贷,依法并重保障金融债权和企业生存发展。

  胡鹰说,因政府采取防控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因疫情影响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首先要保障相关当事人的民事请求权,同时要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当事人约定、所在地疫情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合同是否解除及损失承担,总体应当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对于旅游、住宿、餐饮、运输等服务合同,因疫情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费用的,一般应考虑在查证属实后依法予以支持。对于租赁合同,因疫情致使合同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董柳 鄢敏 张璐瑶)

  刑拘312名涉疫情案件嫌犯

  省公安厅治安局政委张绍新介绍,广东公安机关已会同多部门在环粤9市259个入粤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农村道路、港口等地设立联合检疫检查站,严格落实逐车登记、逐人检查等措施。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查控力量3.5万多人次,检查入粤车辆108万辆,检测司乘人员和旅客体温55.5万人次,发现并转送医疗机构发热人员149人。

  张绍新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对各类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涉案金额多少、情节轻重,都做到快侦快破。截至2月4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涉疫情案件1032起,其中刑事案件563起,治安案件469起,抓获涉案人员1166人,行政处罚229人,刑事拘留312人。

  他表示,截至目前全省社会治安总体平稳:1月23日-2月4日,全省110接报刑事治安警情16260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7.02%。其中,刑事警情4701起,下降26.56%;治安警情11559起,下降27.21%。

  (张璐瑶 鄢敏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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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患拒绝隔离或被拘役判刑

  确诊或疑似病例不接受治疗或隔离,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省法院副院长胡鹰说,不同的人其表现方式、具体情节、影响后果不完全一样,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规定了不同的罪名,编织了严密的法网。

  首先,根据刑法规定,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不配合执行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构成刑法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确诊或疑似病例不接受治疗或隔离管理、并且恶意或放任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和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或被定罪

  网上编造散布涉疫情相关虚假消息,将面临何种法律后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来向东说,首先要看情节与后果,对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严重的,可以由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具结悔过或予以相应治安处罚。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则构成刑事犯罪,有三种情况:第一,编造与新冠肺炎有关的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第二,编造与新冠肺炎有关的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第三,编造与新冠肺炎有关的虚假信息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董柳 张璐瑶 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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