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

发布时间:2020-02-09 13:18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0年02月07日 04 版 | 查看:898次

企业扩大口罩机生产可获财政资金支持

本报广州2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广东省级财政对相关企业扩大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紧缺零部件生产予以资金支持。同时,对国家和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的2020年新增贷款部分,省财政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

  2月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针对疫情带来的员工返程难、防疫难、物资保障难、招工难等问题。《措施》提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指派专人指导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措施》还强调,支持企业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鼓励大型企业设立集中隔离点。鼓励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由管委会统一设立集中隔离点。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由当地政府集中安排。

  针对企业短期内营收锐减、资金短缺,难以覆盖正常用工刚性支出的矛盾,《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租金、税费和违约风险等问题,《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针对疫情打乱企业生产计划和财务管理,导致短期现金流断档、增信不足等问题,《措施》从帮助企业获得流动性支持、降低财务成本的角度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广东省人社厅强调,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稳岗返还等政策。一方面掌握本地亟需就业的各类群体特别是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的人员动态情况,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另一方面精准掌握本地企业复工计划和用工需求。

  据悉,从2月1日到3月31日,广东省将安排网络招聘活动360多场次。据初步统计,至2月4日,广东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网络招聘活动近80场,参与企业5027家,发布岗位信息21万条,点击量32.6万人次,网上达成招聘求职意向1.8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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