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及时查处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1-31 15:47 |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31日 03版 | 查看:697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借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销售伪劣、扰乱秩序、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

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

  口罩是抗击此次疫情的重要防护装备。随着疫情的扩散,口罩成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手段。

  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以打开路、重拳出击,迅速依法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

  在上海,杨浦公安机关1月27日根据城管部门移送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口罩近5000只;青浦公安机关1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伪劣口罩1.1万余只。

  在浙江,义乌警方接到网民举报称,当地有假冒“3M”口罩流入市场。随后,义乌公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前往网民举报地点开展检查,现场查获一次性口罩70箱,共计10万余只;无标识口罩11箱,共计5万余只。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统计,截至目前,浙江、上海、江苏、江西等地公安机关侦破制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名,现场查扣假冒伪劣口罩38万余只。”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各地公安机关将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依法严厉打击阻扰执行公务、干扰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干扰和破坏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

  阻碍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并抢夺体温计;将上前劝阻的镇干部打伤,并毁坏公安机关设立的警戒标识……在抗击疫情主战场,针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湖北公安机关启动最高等级勤务,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要求对有关道路卡口采取封控措施。

  1月26日下午,石首市公安局调关派出所接报警称:调关镇某村隔离点阻断设施被破坏,过往车辆被收费通行。民警调查发现,当地村民蒋某和湖南华容县村民元某恶意损毁道路阻断设施,带来疫情扩散隐患。蒋某、元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针对扰乱社会秩序、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案件。

  在湖南,1月26日,一黑衣男子手持身份证(户籍地为湖北省石首市),拍摄自称“我刚从湖北武汉来的,要来祸害别人”的小视频,并在网上热传。后该男子被传唤,其称出于“纯属好玩和娱乐”。长沙开福警方27日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在广东,潮州警方1月28日接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利用疫情以售卖KN95口罩为幌子发布虚假口罩广告,收取费用后将受害人微信“拉黑”实施诈骗。专案组快速抓获嫌疑人张某,现场缴获涉案手机及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据统计,截至1月29日12时,全国治安系统共查处扰乱社会秩序类案件377起,干扰疫情防控类案件83起,妨害公务类案件55起。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在湖北,1月28日,崇阳县公安局会同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突击巡查港口乡一个地下非法野生动物经销点,现场依法收缴麂活体1只、死体1只、皮9张,鼬獾活体1只,黄鼠狼皮1张。

  在广西,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制定了2020年春节期间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依法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1月27日,藤县森林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辖区居民孔某私藏大量野生动物行为,现场共查获果子狸14只、斑鸠98只。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刑事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

  (本报北京1月30日电 本报记者 彭景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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