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武汉新冠肺炎,能帮到你的最新信息,全在这儿了! (组图)

发布时间:2020-01-30 20:30 | 来源:央广网 2020-01-30 17:36:00 | 查看:1064次

1月29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会议,部署有针对性加强防控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在全面推进,但疫情仍处于扩散阶段,形势复杂严峻。

  在同日召开的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表示,为了全力降低春运返城潮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目前各地有关部门都和专业机构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建议从离开疫情流行地区的时间开始,连续14天进行自我的健康状况监测,每天要做2次。

  “10到14天是一个很好的隔离观察期,潜伏期过去了,发病的及时治疗,没发病也就没病,不会因为春运返程出现大传染,但排查的措施不能停。”据新华社28日报道,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对于新型病毒性肺炎做了最新研判。

  这几天,关于新冠病毒防疫的各种消息接连传来,小编对权威服务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在下面了——

  关于新冠病毒你要知道

  1、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同源性达85%。一直在对病毒进行分秒监测,尚未发现变异迹象。

  2、传播途径依然是经呼吸道飞沫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传播。

  3、人群普遍易感。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4、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

  5、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少数患者病情危重,死亡病例多见于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

  6、潜伏期一般3至7天,最长不超过14天。

  7、在诊断标准上,疑似病例增加标准项。即:除发病前 14 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外,增加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8、本病属于中医疫病范畴。在中医治疗上,分为医学观察期和临床治疗期。其中在医学观察期出现乏力伴胃肠不适,推荐中成药:藿香正气胶囊(丸、水、口服液);出现乏力伴发热,则推荐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防风通圣丸(颗粒)。

  9、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国家医疗专家组成员李兴旺表示,轻症病人大概一周恢复,偏重的可能要两周甚至更长时间。

  “战”疫,情况怎么样了?

  1、疫情应该在一周或10天左右达到高峰

  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介绍,目前疫情在武汉呈现出了爆发,全国范围多点散发,主要的疫情爆发的地区还是在湖北武汉。

  钟南山表示,疫情什么时候达到高峰,很难绝对地估计。不过,应该在一周或者十天左右达到高峰,不会大规模地增加了。此外,还是强调大家不要出行,特别是武汉一带。“这不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事情。”

  2、潜伏期内没有典型症状也具有传染性,不可轻敌

  北京协和医院感染内科主任李太生说,按照常理,一个病毒的潜伏期越短,毒力就越强、病原体数量也越多。然而,从现在公布的数据来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重症率一点也不比非典低,这很不寻常。

  北京协和医院感染内科副主任曹玮认为,由于潜伏期内没有典型症状也具有传染性,这给防控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3、“隔离”和“远离”要做到,恐慌无助于战胜疾病

  不去疫源区;不接触疫源区人群、甚至与其接触过的亲属;与他人交往保持距离,戴口罩也最好相距3米以上;尽可能避免任何社交活动。

  中国工程院院士闻玉梅说,要科学冷静正视疫情,做好个人防护,“不要自己觉得身体很好无所谓,就不戴口罩。”同时,无须过分恐慌,即使不幸感染也不必紧张,也不必因怀疑自己感染冠状病毒,大量涌至医疗机构。

  4、30个省(区、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北京、西安、天津、山东等省市已全面暂停所有进出的省际客运、省际旅游包车等。

  5、全国387个火车站已开展进出站旅客测温筛查。

  6、物流不中断,人员健康防控加强

  国家邮政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保障寄递物流服务不中断,制定从湖北寄出包裹的安全防控方案。确保邮递员和快递小哥在投递过程中的健康安全。

  7、为了全力降低春运返城潮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目前各地有关部门都和专业机构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了一系列通知和技术指南,强化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国家疾控中心编写了公众预防的指南,设置了6个常见的、可能遇到的场景,提出了个人疫情预防的建议。

  疫苗研发出来了吗?

  钟南山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完全有针对性的药物,但是科研和医学工作者已经想了不少解决办法,再加上现在生命支持技术有了很大提高,死亡率肯定会再降低的。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所所长许文波26日表示,目前该中心开始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的疫苗研发,目前已经成功分离病毒,正在筛选种子毒株。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李兰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离拥有疫苗已经很近了,但还要有个过程。真正拿到疫苗株可能还要一个月,检查检测等还要半个月,此外最少还要一个半月审批过程。

  1月26日,据中国疾控中心消息,中心病毒病所在病毒溯源研究中取得阶段性进展。首次从华南海鲜市场的585份环境样本中,检测到33份样品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并成功在阳性环境标本中分离病毒,提示该病毒来源于华南海鲜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

  中国疾控中心正在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药物筛选。

  防疫期间,我的生活有啥变化?

  1、春节假期延长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2、学校推迟开学,国考面试时间推迟

  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面试时间推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铁路、公路、飞机、水路都可以免费退票了

  铁路: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此前在车站、12306网站等各渠道,已购买的全国铁路火车票,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铁路部门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购买铁路乘意险的一同办理。此外,延长退票时限:1月27日24时前购买的乘车日期在1月28日0时至2月26日24时的车票,可延期至3月25日24时前办理退票。

  道路水路客运: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此前在道路水路客运站、联网售票平台等渠道已购买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客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售票单位应当予以免费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

  同时,各地暂停本地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发班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自当地公布之日起,此前旅客已购买的应在停运期间发班的客票,售票单位也应当免费办理退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

  飞机:自2020年1月24日0时起,此前已购买民航机票的旅客自愿退票的,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销售代理机构应免费办理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收费公路免费时间延长

  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截止时间将延长至2月2日24时。

  5、全国旅行社团队游全部暂停

  27日之后包括出境团队在内的所有团队游业务和机加酒服务将全部暂停。

  6、全国多个著名景点关闭,可全额退票

  连日来,全国已有多地风景区发布公告,宣布景区部分或全部关闭,相关节庆活动也随之取消。已预购门票的可通过原购票渠道申请全额退票。

  7、个人信贷还款合理延期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8、居民用电欠费不停电

  国家电网全力确保民生用电,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用电客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等。

  9、确诊患者、疑似病人不用担心费用问题了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要求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此后,又将此综合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卫生健康委诊疗指南明确的疑似病人,免除疑似病人个人负担。

  财政部、医保局、卫健委要求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异地确诊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10、心理危机干预要启动了

  教育部要求面向广大高校师生和人民群众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心理学系(学院)和全国示范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单独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

  防疫期间,在家该怎么做?

  面对疫情全民戴口罩是否有必要?

  据专家介绍,佩戴口罩个人预防基于个人暴露于疾病的风险来考虑。如果要到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时候建议戴上口罩。如果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者是自己散步,没有特别密集的人员接触的情况,也可以不戴口罩。出现了发热,呼吸道症状,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人员,不管是居家在自我隔离状态下,还是到医院就诊,需要乘坐交通工具,这时候要戴上口罩。不必每个场所、每个情形都佩戴口罩,公众佩戴口罩也不必随时换。

  使用过的口罩如何处置?

  北京协和医院感染内科副主任曹玮提示,对于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等症状的民众,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民众,推荐将口罩先丢到垃圾桶,再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也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入垃圾桶。对于普通民众,因风险较低,使用过的口罩可以直接丢入垃圾桶。在处理完口罩后,记得及时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这些行为要严肃处理

  1、疫情漏报瞒报——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线索。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口罩涨价、防疫用品涨价——坚决刹住涨价风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立即开展口罩价格专项检查,坚决刹住口罩涨价风。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广大群众可拨打12315举报。

  3、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严厉打击

  公安部日前表示,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要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野生动物交易——全国禁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1月26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5、散布疫情谣言——账号限期或永久封禁

  1月25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对违规的信息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并视其违规程度对违规帐号进行阶梯式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号或账号功能进行限期或永久封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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