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发布时间:2019-07-27 17:58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27日 02版 | 查看:2223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努力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和尊严,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这条道路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探索和开辟出来的。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70年来的发展,之所以呈现鲜明的中国特色,最根本的原因是它来源于、从属于、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汲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和文化提供的发展养分,利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创造的条件与基础。新中国残疾人获得平等地位,改革开放中残疾人事业乘势而起,新时代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这些都是党和国家格外关心、高度重视的结果。2018年9月,韩正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残联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致词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高度,把我们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我们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这就进一步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重大课题。

  这条道路是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探索和开辟出来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出发,从8500万残疾人的实际出发,既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又不照搬照抄国外经验,推动国际残疾人运动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价值,坚持“打好基础、讲求实效”的工作策略,在中国的土壤上生长和发展,体现中国方式、中国特色、中国优势,从而造就了中国残疾人事业的辉煌,也展现了中国残疾人事业的未来。

  这条道路是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和开辟出来的。新中国成立70年来,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已经从单一收养救济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成为领域广阔、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社会事业。从新中国成立后注重“国家保障、集体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到20世纪80年代倡导“劳动福利型、企业养事业、基层保障网”的发展模式,到新世纪确立残疾人“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的基本权益保障架构,再到新时代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重点,中国残疾人事业在思想观念、制度机制、社会治理和对外开放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有力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一个侧面、一个人群映照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蓬勃生机,展现了中国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在探索实践中形成了丰富的内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残疾人状况加速改善的根本保证,是做好残疾人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和残疾人家庭等方面的积极性,汇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共同合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政策制度、组织建设和社会环境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发展。党的领导为残疾人事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残疾人事业发展,注重吸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西方文明的进步要素,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牢固树立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充分尊重残疾人的尊严、肯定残疾人的价值、维护残疾人的权利、促进残疾人的解放,推动“平等、参与、共享”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

  ——坚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家连续制定实施了7个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都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要。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推动残疾人事业在纳入大局、依靠大局、服务大局的过程中,始终沿着既定目标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普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行动融入国家法治建设。人权保障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权益维护与福利促进相结合,成为中国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的重要特征。

  ——坚持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全国各类残疾人共同组成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其多方面的优势,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策协调、资源整合和社会动员能力,成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各级地方组织成为联系群众、推动工作的基础。广泛开展残疾人自强活动,多种形式组织残疾人学知识、学技能、学本领,不断提升残疾人自身素质和参与能力,为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实现就业、参与文化活动和全面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得到更好的实现。

  (作者:厉才茂,系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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