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港,就捍卫香港法治尊严

发布时间:2019-07-24 16:43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24日 11版 | 查看:1946次

过去1个多月,香港一些极端激进分子以反对修例为名,发动一连串暴力事件。7月21日晚,部分激进示威者围堵香港中联办,向国徽投掷黑色油漆弹,在外墙喷涂侮辱性字句,并试图冲进办公大楼。这种行径公然挑战中央政府权威,挑战宪法和基本法权威,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遏制暴力犯罪,法治是最有力的武器。香港是法治社会,“一国两制”是香港法治精神之魂,任何触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犯罪行径都必须依法惩治,这是捍卫香港法治尊严的首要。

  捍卫香港法治尊严,就是要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长期以来香港社会一些人不承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不认同宪法对基本法实施的规范作用,这种非常错误的认识构成了当前香港极端激进分子违法行为的思想根源。

  捍卫香港法治尊严,就是要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香港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从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行管治,与之相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体制得以确立。正是因为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有全面管治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制定基本法,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授予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中央授予多少权力,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中央有权对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行为予以纠正。正因为此,围堵和攻击负有宪制功能的香港中联办,是对中央全面管治权的挑战,性质恶劣,严重违法。

  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一国两制”事业正是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向前推进。面对当前发生在香港的极端违法暴力行为,法治利剑出鞘必将挫败内外势力乱港的图谋,中央政府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支持警方依法严惩违法暴力行为,维护香港的社会稳定。法治精神是香港这颗东方明珠的骄人光芒,是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重要基石。

  (作者:赵柯,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一国两制与国家统一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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