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2-25 07:15 |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0-01-12 第A14版 | 查看:5846次
核心提示:宝鸡市千阳县村民李宝智20年救助7人,由于不愿忍受被救者的冷漠无情,主动为自己申请见义勇为个人的先进称号,还找县委宣传部要求公开宣传他的救人事迹。
李宝智(右)
三秦都市报1月12日报道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做了好事不留名,这是人们多年形成的传统观念,但宝鸡市千阳县却有一个名叫李宝智的人20年救助7人(次),由于不愿忍受被救者的冷漠无情,他不但主动为自己申请见义勇为个人的先进称号,还找县委宣传部要求公开宣传他的救人事迹。
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赞同者认为这年头就需要像他这样见义勇为的好心人,只要他救人属实,就应该宣传歌颂;反对者认为,见义勇为是好事情但不应自我宣传,沽名钓誉;还有人认为这是一场自我炒作,别有用心。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
1月9日至11日,记者来到宝鸡市千阳县对当事人李宝智和被他救助的对象,以及当地的村民干部进行深入采访,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救助者的真情表白 47岁农民自荐见义勇为先进
“我认为我的表现够得上见义勇为,我救人的事迹应该广泛宣传,并且得到社会的认可,这样才能弘扬正气,使更多的人像我一样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李宝智说话时,使劲挥动手臂,以表示他的决心和勇气。
今年47岁的李宝智是宝鸡市千阳县文家坡乡曹家塬村一组村民,用句俗话说,“三岁卖蒸馍,啥事都经过。”他养过牛贩过羊,办过木器加工厂,在大队当过赤脚医生,在城里当过厨师,还拉过保险,现任曹家塬幼儿园园长。自1983年起至今20多年时间,他见义勇为先后救助了7人(次),但从未向他人述说。去年10月份他把一位出车祸的司机送到医院抢救,可事后当他询问司机的病情时,对方却反问他还有什么事吗?他感到非常委屈,自己救了人,被救的人连一个谢字都没有说,反倒怀疑他另有所图。一气之下,他决定用自己的行为唤起人们的良知。
从去年10月底开始,李宝智按程序向文家坡乡综治办、千阳县政法委递交申请书,申请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还多次找到县委宣传部,要求县里宣传他的事迹。他在写好的见义勇为申请书后,贴附着被救助者的证言证词。
“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方式,并非图名图利,我这些年救人从未想过回报,只是被救者的态度实在让人无法忍受,我要为自己讨个说法。”李宝智非常坦诚地说道。
救助者的善意之举 多次救人不为人知
虽然时间过去了很久,但第一次救助两个小孩的情景李宝智仍然记忆犹新——那是1983年11月10日,当时21岁的李宝智在大队当赤脚医生,晚上11点,他下班后往家走,正走着突然发现路边有两个黑乎乎的身影,他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两个3岁多的小孩迷了路。当时天寒地冻,两个小孩穿的单薄冻得直打哆嗦。李宝智问不出他们的家庭地址,就把孩子带回家放到炕上。第二天,两个孩子的家人闻讯赶来,千恩万谢,将孩子高高兴兴带走了。两个小孩家住新文二组,一个叫李满长,一个叫张爱虎。
2006年11月5日晚10时许,李宝智路过邻村,走在孟家庄殿坡附近的小路上发现一个骑摩托的人,连人带车翻在路边正在浇灌的水地里。李宝智帮那人把摩托从水里抬出来。后来得知,此人名叫史永锋,当时是南寨中学的教师。听史老师讲修摩托时把工具丢了,第二天他又赶到现场帮着找回。
最离奇的是文家坡乡七一村一组村民黄红科,他两次出车祸,都是李宝智帮忙救他。2005年8月,那天中午李宝智给保险公司跑保险,骑车经过尚家堡干河沟垃圾场,他看到黄红科和父亲黄保学两个人躺在地上满脸是血,说话颠三倒四的,周围站了一圈人围观,但无一人上前帮忙。他帮着把父子两人送到文家坡乡地段医院救治。没想到2007年7月20日,李宝智正在自家地里割草,看见玉米杆晃动听见有人喊“老哥救救我”。跑过去一看,只见黄红科被压在摩托下边起不来。原来是黄红科骑摩托从千阳县城回来,在通往孟家庄的路上拐弯时车速太快翻到2米多高的坡下,把脚崴了、腰椎骨摔骨折了,不能行动。他把黄红科从摩托下边拉出来,背着放到路上,累得气喘吁吁。然后和黄的家人取得联系将他及时送到县医院抢救。事后据黄红科说,附近学校一个教师从这路过他呼喊求救,遭到了拒绝。李宝智做这些事很少告诉别人,由于他有记日记的习惯,一些人名、时间才保留到现在。
被救助者的冷漠 触发救助者自荐
李宝智最近一次救人,是在2009年10月24日。当日8点,他和女儿开车到县城办事,行到半路上看见一辆运奶的车,碰在路边的树上,车头碰瘪了。他停车过去,发现只有司机一人躺在驾驶室,满脸是血,双目紧闭,浑身打颤。他在女儿李璐的帮助下,把伤者抬到自己的车上,开车送到县医院急救室才悄悄地离去。
时隔不久,当李宝智打电话给伤者所在企业询问情况时,对方却回答:“人没啥问题!你还有啥事吗?”老李说,放下电话那一刻他心里很难受,自己是因为担心才打的电话,而且时至今日也未听到对方说一个谢字。老李说,之后他对这些年所做的好事进行了“反思”,有了“出名”的念头,于是找到他曾经救过的人为自己写了证明材料,又写了申请交到县上,“我不是求名,是为了请有关部门为我正名,我就是一个见义勇为不图回报的英雄。”
1月10日,记者到两次被李宝智救助的文家坡乡七一村一组黄红科家中核实情况。黄红科不在家,他72岁的母亲李玲香急忙把儿子从地里喊回来。李老太激动地说:“他宝智哥是我家的救命恩人,救了我娃两次,要不是他紧要关头帮我们,后果不堪设想。我成天给娃念叨要记住宝智的恩情,他是我家的恩人,我们感激不尽。”而憨厚老实的黄红科除了说感谢外,搓着手不知说什么才好。七一村的村民得知此事,纷纷议论说:“现在像李宝智这样见义勇为的人太少了。”
被救者史永锋在证明信上写道:“李宝智同志见义勇为的精神使我很受感动,多年来一直记在心里。”
遗憾的是,那个被救的司机景某,记者打电话联系他多次,他都说手机信号不好,无法接听。记者又给他发短信“2009年10月24日你出车祸后,李宝智是否救过你?你们后来有过联系没有?你怎么看待他的行为?”短信发出后,没有任何回音。
救助者家庭的两种声音 女儿支持妻子却怕被人纠缠
李宝智多次救人的详情,连他的女儿也是在他申请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后,才知道的。得知父亲自己申请“见义勇为”的称号,女儿李璐刚开始并不理解,她说:“刚开始,我怕别人的风言风语,我知道我爸爸不是那种喜欢名利的人。那天,我亲身经历了一次爸爸救车祸司机的事,当时感觉爸爸真的挺伟大的,在那种场合不是人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的。现在电视台和报纸报道后,有人认为我父亲做得好,也有人认为他是出风头。不管别人咋说我认为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问心无愧就行。”
妻子宋玉彩对丈夫李宝智见义勇为的事情知道一点,她说:“老李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我能理解,就是担心被人缠上了,现在社会上啥人都有,你是好心救人呢,万一人家说是你把人撞了,周围又没有个证人咋说得清楚呢?”
这个善良的农村妇女一再表示不会拉丈夫的后腿,但言语中还是流露出担心和顾虑。
村民们众说纷纭 自荐当先进遭到质疑
曹家塬村四组75岁的薛兆京老人,曾担任村干部多年,他说:“李宝智是一个热心人,经常给乡党帮忙,他这么多年做了这么多好事情应该让社会知道,让大家都向他学习,带动更多的人见义勇为。我认为申请见义勇为,不管是组织推荐还是自己推荐这都是一种形式,只要救人是事实,就应该表彰。如今出了车祸,人都躲着走呢,生怕把自己缠住了,李宝智这种做法非常难得。”记者采访时,大多数受访者持此看法。
但也有人对此持怀疑态度,他们说做了好事不留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李宝智却大张旗鼓地宣传自己,“荞麦地里的喇叭花,人家不夸自己夸。”套用现在的话说,他是借势炒作,用心不纯。记者采访时,持这种说法的人也不少。对于被指认炒作,李宝智断然否定,他说这不是炒作也没有炒作的必要,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救助者不会“寂寞” 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多年救了7人,并且自己推荐自己当先进。李宝智的事迹经当地媒体报道后,他一夜间成了曹家塬乃至千阳县的名人。
1月11日,记者到千阳县委宣传部采访时,该部副部长谢红江说,接到李宝智的自荐电话后,他本人拿着见义勇为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据到部里讲述他的救人经过,我们非常重视,组织县上的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对他进行采访,并在千阳新闻栏目进行播报,反响比较好。群众普遍认为,这些年像李宝智这样见义勇为的人比较少见,应该树立这个典型。县文明办副主任李杰说,近日他们将李宝智的事迹以“我身边的好人”上报到宝鸡市文明办,加大宣传力度。
千阳县政法委综治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在他人遇险时,救死扶伤的,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李宝智见义勇为的申报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县上将召开相关会议讨论研究此事。
《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第七条 (五)在他人遇险时,救死扶伤的,可以申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第八条 公民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机构申报确认本人或者其亲属的见义勇为行为,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机构申报;公民也可以直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机构申报确认本人或者其亲属的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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