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8 08:59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06月18日 03版 | 查看:864次
刘维汉像 新华社发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长沙6月17日电(记者袁汝婷)在湖南省桃源县城西南郊的千梯山上,有一座草木葱茏的烈士陵园。陵园里有一面纪念墙,刻录着革命先烈的英名。每年清明节前后,总有许多老百姓前往陵园凭吊。这面纪念墙上,有一个桃源人熟知的名字——刘维汉。
刘维汉,1925年生于湖南省桃源县灵岩乡送子坡村(今理公港镇观音垭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43年,被国民党抓壮丁,在国民革命军第20集团军53军116师当兵3年。刘维汉在滇缅战场上对日作战奋勇杀敌,抗战胜利后随部队派往越南接受日军投降,1946年6月,随部队调往东北参加内战。
1947年8月,刘维汉在辽宁威远堡解放后参加了东北民主联军,被编入东北民主联军第3纵队,历任战士、副班长。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他先后参加辽沈战役、渡江战役、广西剿匪和解放海南岛等战役,荣立二等功。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刘维汉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第40军第120师358团1营3连,赴抗美援朝前线作战。
1951年4月初,刘维汉所在连奉命驻守朝鲜洪川江北岸鹰峰山(今在韩国境内),阻击敌人进犯。从4月5日上午11时至下午5时,他带领一个战斗小组,与近百倍之敌奋战7个小时,打退敌人6次进攻,毙敌100余人。最后,阵地上只剩下刘维汉和姚树清2人。刘维汉坚定地说:“我俩是共产党员,不管遇到多大困难,没有上级指示,绝不离开阵地。”当战友牺牲后,刘维汉仍坚守阵地。
时至黄昏,敌人包围上来,刘维汉拉响手榴弹与敌人同归于尽,壮烈牺牲。牺牲时,年仅26岁。
1951年4月29日,第120师党委决定,追认刘维汉为“模范共产党员”,给刘维汉战斗小组追记集体一等功,刘维汉追记二等功。同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授予刘维汉“一级战斗英雄”荣誉称号,记特等功,并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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