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14万元赠与善良邻居

发布时间:2010-02-08 07:58 | 来源:新闻晚报 2010年2月7日 A1叠14:法制周刊·综合 | 查看:2058次

儿子认为老人此举太糊涂告上法庭败诉

  □通讯员 虞瑶 晚报记者 范献丰 报道

  因近年来承蒙邻居照顾,年逾八旬的张老伯将近14万元钱送给邻居小方。之后不久,张老伯被医院诊断为患了老年痴呆症。张老伯的儿子小张得知后,以老人年迈痴呆意识不清为由,起诉小方要求返还钱款。日前,杨浦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经审理后法院认定老人的赠与行为有效,这14万元继续由邻居小方代管并照顾老人之后的生活。

  帮忙翻墙开门邻居结缘数年

  2003年末,独自居住在杨浦区中原路某小区的张老伯回家时,发现竟然忘记带钥匙,无奈之下想到与自家一墙之隔的邻居家,准备爬墙翻进自家。

  邻居小方开门后,发现敲门求助的是隔壁的张老伯。想到张老伯年事已高,若翻墙太危险,小方二话不说便翻墙爬进张家,帮张老伯取出钥匙打开了门。

  这次意外,为一墙之隔的两家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后来的交谈中小方得知,张老伯膝下只有一个独子,但儿子成家后对老父缺少关心,当时已近八旬的张老伯平日还得独自料理生活,十分困难。

  于是,30多岁的小方时常去关心隔壁这位与自己非亲非故的老人,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拉拉家常。后来小方搬到附近其他小区居住,也一直对张老伯照顾有加,逢年过节还将老人接回自己家中团聚。

  老人转赠财产儿子告到法院

  对于小方的好意,张老伯看在眼里,感动在心。每当有居委干部上门慰问,张老伯都会称赞和感谢小方对自己的照顾,甚至写下数份遗嘱,均称要小方为自己养老送终,同时自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赠送给小方。 2007年11月,张老伯叫上小方一同前往银行,坚持将近14万元存款转入小方的账户。

  谁知2008年4月,张老伯被医院诊断为老年痴呆,生活已无法自理。为了让老人获得更专业的照顾,张老伯的儿子小张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将他送去了敬老院。就在这时,小张获悉张老伯将14万元存款转赠小方的事。

  小张认为老人转赠14万元存款之事是一本“糊涂账”,于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小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赠与无效,返还这14万元存款。

  多份证据显示财产转赠有效

  有专业人士认为,轻度老年痴呆症状并不会导致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因此即使张老伯在2008年4月丧失行为能力,但不能就此认定2007年11月时他已不具备行为能力,不能证明老人赠送钱款时“意识不清”。

  在老人与小方交往的数年中,曾多次用书面形式表达了儿子弃他而去、小方却给予他极大安慰和帮助的想法,并要求小方为其养老送终,今后将财产全部赠送给他,任何人不得干涉。老人最后一次出具《赠与遗嘱》是在2007年10月28日,全文200多字,均为老人自行书写,行文流畅,逻辑通顺,此时距实施赠与行为不足20日。

  综合种种证据,法院最终判定张老伯的赠与行为有效,不支持其子小张的请求。

  ◎记者手记

  善良值得回报

  □记者 范献丰

  我们年幼之时,父母给我们讲述最早的童话故事,无论古今中外,每个善良的主角在故事结尾时总能收获幸福。当我们也为人父母时,同样也会将这些故事讲给我们的孩子听,让他们知道善良的人终将有所收获——这是我们灌输给孩子纯洁心灵的第一项品质——善良。

  现代社会竞争激烈,人们容易注重 “利益”而忽略了 “品质”,但我相信这种为我们代代相传的 “品质”,依然有其无与伦比的价值,甚至这种价值在当代社会,会更直接地表现为 “利益”。

  耳闻过多起老人将财产转赠给照顾他们的保姆、邻居、居委会、志愿者的故事,如今这样的故事又多了一个。

  在这样的故事里,大多数子女都认为,父母的财产留给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但他们或许忘了,子女照顾父母同样是天经地义的。他们在推卸一项义务的同时,也丧失了一项权益。反倒是小方这样的 “外人”,在照顾张老伯时并未想过有一天要获得张老伯的财产,却最终获得了一项意外的 “回报”。

  与其关注老人的财产,不如善尽照顾的义务,无论对年迈的父母,还是对周遭的老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会发现,善良除了可能收获 “利益”,还能收获更打动人心的真情。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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