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8 22:41 |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8年11月24日 A04版 | 查看:945次
手捧鲜花的唐舍娃笑得很灿烂
把钱交了
心里一下子轻松了
11月18日中午,唐舍娃像平常一样推着一辆小推车出门拾荒,在枣园苏村的一个垃圾台捡拾垃圾时捡到一个包,没有想到的是包内的夹层里面竟然会有厚厚的几沓钱。辗转多次,唐舍娃在区委宣传部同志的帮助下报了警。经过处警民警的现场清点,整整3万元现金。
11月22日,本报刊发了《“拾荒老人”捡三万元交民警》新闻报道后,当天处警的纺织城派出所民警董宬瀚告诉记者,老人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让他深受感动,虽然现在还没有失主前来认领,但他们会慎重对待这件事,尽快找到失主。
“把钱交给警察了,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这下就能睡个踏实觉了。”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唐舍娃“家”时,他依然像平常一样早早就起床打扫院子了。在小儿子家看到文明办的同志拿着鲜花水果看望自己,他一个劲地说:“谢谢,谢谢!这下心里轻松了。”
要守本分
做一个好市民
在灞桥区席王街道唐家寨村,唐舍娃老人是一个“名人”。10年前就因为无偿捐献文物婉拒500元现金奖励,入围第二届“薪火相传——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2011年还被授予了“陕西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他常年做好事,更是一个老实人、善良人、好人。
席王街道苏水唐村村委会支委辛文和唐舍娃是一个村的,说到唐舍娃的事迹时乐呵呵的。他说,老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日子清贫生活平淡,但内心里的传统美德就是今天的时代楷模,村民的榜样。
面对文物的诱惑毫不贪恋,面对3万元现金不为所动。唐舍娃说,人穷但志不能短,做人要守本分,不是自己的绝对不能要,要做一辈子好人做一个好市民。本报记者 张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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