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民政事业发展成就综述

发布时间:2019-04-02 19:36 | 来源:人民日报 2019-04-02 02版 | 查看:998次

为民生托底 让民心更暖

  本报记者 李昌禹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

  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就,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民生保障网越织越牢

  困难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时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织牢基本生活保障网,是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民生保障体系越来越完备,方法越来越科学,制度越来越暖心。

  从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编织一张史上最完备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到“五个一批”脱贫措施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民政部门承担起艰巨而光荣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重任。一项项民生暖政、一条条民生举措,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身边,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

  ——坚定履行脱贫攻坚兜底职责,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181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予以保障。

  ——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对象3519.7万人,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每人每年4833元,相对于2012年的2068元,增幅达到133%。全国城市低保对象1008万人,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每人每月580元,相对于2012年的330元,增幅达到75%。2018年,全国实施临时救助1074.7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21.6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131元/人次。

  ——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1000余万困难残疾人和1100余万重度残疾人。

  ——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帮助78万多名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8万多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让1.8万多名失学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

  ——出台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救助和监管责任。

  ——推动制定实施慈善法,2013年—2018年福利彩票累计销售12320.32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3516.56亿元,支持民生兜底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

  一项项政策、一串串数字,见证了温暖困难群众的“民生温度”。奔往全面小康的路上,困难群众正一步一个脚印跟上。

  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老年人有了更多幸福感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何切实把2.5亿老年人照顾好,让他们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考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顶层设计,民政系统积极推动实施,我国养老服务事业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政策依据,到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将养老服务市场的大门彻底打开,紧跟着顶层设计的步伐,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强养老设施建设,为养老服务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支持。

  “看到这里环境舒适,管理服务好,老人住得开心,我就放心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红水河护养院陪伴母亲的刘女士动情地说。院里给予老人24小时照顾,让她可以安心工作了。

  这家占地6712平方米的护养院由政府投资建成,采取“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服务,院方从培训入手,全方位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舒适的服务。

  如今,这样的养老服务机构越来越多了。近年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出台30多项具体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在农村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互助幸福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

  ——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无缝衔接。经过努力,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截至目前,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6.38万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746.3万张;全国养老机构以内设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等不同形式提供医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3%;高龄津贴制度已实现全国省级层面全覆盖,30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9个省份建立了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2661.8万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360.4万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补贴,52.2万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彰显

  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有了更多参与感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福州市军门社区时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要多想想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真正使千家万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转变社会治理方式,有效激发了基层社会活力。

  城乡社区治理全面加强。在全国民政系统的推动下,各地积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把更多资源和力量下沉到社区,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全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8.2%,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43.7%,社区对居民群众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多矛盾问题被化解在社区。

  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政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村(居)委会依法有序开展民主选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成为普遍共识,“有事会商量”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加充满活力。

  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力度更大。2013年以来,党和政府完善扶持发展政策,先后投入11.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引导带动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党建作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抓手,基本实现全国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4万余个。颁布志愿服务条例,标识志愿服务组织1.2万家,注册志愿者1.1亿人,形成了一支人数超百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近年来,民政系统还深入推进社会事务改革和专项行政管理,为全社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广大服务对象有了更多认同感。

  婚丧嫁娶皆民生。近年来,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联网和多部门共享,婚姻颁证服务广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民政部门深化殡葬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滥占耕地林地建墓、殡葬服务市场不合理收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各类经营性公墓1407个,查处158家违规收费殡仪机构,有效规范了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行政区划管理与地名公共服务持续加强。出台了《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提供了基本法规制度遵循;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建立国家地名信息库,组织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活动,各地创新设置新型地名标志,为全社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地名标志导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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