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德:九旬老人坚持普法30多年 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图)

发布时间:2018-12-06 18:31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8年11月 | 查看:893次

人物故事:

  林建德,男,192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漳州东山县退休干部。97高龄的他,坚持为老人普法33年多,助老人维护权利安度晚年,其德行人人称颂。

  学法意识心中生。1985年秋,已退休的林建德开办了“政协老人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然而,林建德发现,前来“就诊”的老人们“心病”多于“身病”:子女不孝、老人被弃养、遗产纠纷成为困扰老年人的最大“病根”,而最直接的“病灶”来源于对法律的无知。林建德领悟到,医治老年人的“心病”,普及法律知识才是一剂“良方”。

  普法教育力在行。1987年春,漳州市第一届基层老人协会组织——公园街老人协会成立,林建德被推选为会长,由此开始33年普法助人的篇章。1995年,林建德自费在全市率先开办首家基层老年学校并担任校长。学校常年开设由他主讲的法律法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公民道德等专题课,生动活泼、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深受学员欢迎。不仅如此,学校还开办“学法用法特色班”,从公、检、法、司等部门聘请专业法律人士讲授婚姻家庭、遗嘱继承、老人权益保护等特色课程。30多年来,这里先后培养了2000多名“法律明白人”,他们最年长的90岁。许多老年人刚开始来学校是要调解家庭纠纷的,通过学法,现在不仅解决了家庭问题,有的老年人还热心参与邻里间纠纷的调处,成为当地司法所的好帮手。

  用法互助情相通。林建德坚持用法维权,每当社区老人遇到难事,他便挺身而出巧调解。1989年,退休女职工黄某委托女婿找到了林建德请求帮助。老人把养子陈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掏尽积蓄为他娶妻、并置地盖了三层楼房。然而养子恩将仇报,不仅瞒着她用自己的名字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而且不予赡养甚至虐待老人。老人自认命苦,常常以泪洗面。老年学校经调查对其养子进行教育无果后,在林建德的帮助下,黄某一纸诉状将养子告上法庭。最终,法庭经审理后接受了老人解除收养关系的请求,老人收回了房屋产权,过上了安定舒心的日子。

  1992年,陈阿婆的丈夫病故、儿子被劳教,她一个人孤苦无依,想改嫁又害怕。经过学法,陈阿婆知道了再婚是老年人的权利,在林建德的帮助下,做好财产公证等事宜,终于重组家庭,再续佳音。30多年来,林建德热心帮助十几对丧偶老人“续弦”,安度晚年。

  据不完全统计,30多年来,林建德为老人们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成为学员们的“知心老大哥”、社区的“法律传播人”。林建德30多年来如一日,孜孜不倦以法助人。

  期颐之龄圆党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那天起,林建德就萌生了入党的想法。但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林建德把入党的心愿深埋在心里。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林建德这一坚持就是30多年,在法律服务道路上越走越坚定。2015年11月,老人终于鼓起勇气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2017年成为一名预备党员,2018年6月30日,老人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这更加坚定了他心中的法治理想,增加了以法助人的信心。

  公园社区老年学校多次荣获镇、县、市授予“老年教育示范校”、“老年教育先进单位”和“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林建德本人也获得中央宣传部、司法部颁发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等多项表彰,2017当选“2016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全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并入选“CCTV2017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

来源:福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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