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获批

发布时间:2018-11-18 17:54 | 来源:人民日报 2018-11-17 04版 | 查看:966次

多省份设置大数据管理机构成亮点

  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赵兵、杨烁壁、贺勇)今年,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提出,“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近日,随着上海等地公布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消息,记者查询发现,全国31个省区市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已全部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从公开的方案看,改革后的党政机构数量,北京为65个,重庆、天津为64个,上海为63个,广西为58个,海南和宁夏为55个,其他省份大多不超过60个。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省份在公布方案的同时,还特别公布了改革后的精简比例,比如河北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答记者问中提到,“改革后,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精简19.28%,其中党政机关精简13.04%。”

  不少省份在中央政策框架内,结合具体情况设置机构、配置职能。比如,山东为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组建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和省海洋局;海南适应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要求,组建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有的省份在机构设置方面体现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导向。比如,广西组建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广东组建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加挂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牌子。

  在“互联网+政务”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多个省份设置了大数据管理机构,整合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信息化等职责。比如,贵州组建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山东组建省大数据局,安徽组建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北京、广西、重庆、浙江、河南、福建也设置了相应机构。广东和吉林两省将“政务服务”写入机构名称,广东组建了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吉林组建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此次地方机构改革中,浙江、湖北、重庆等多地为加大金融监管的力度,组建了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据了解,在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后,各地纷纷召开动员会,统筹推进全省(区、市)机构改革和其他各项工作。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要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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