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3 22:32 |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07月20日 17 版 | 查看:1661次
本报记者 谷业凯
在安徽省合肥市杏花公园,市民正在进行旧物义卖。人民视觉
动动手指可以租来心仪的商品,轻点手机能把旧物卖掉变现,“生态设计”实现物品循环利用……眼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用各种手段给生活做“减法”,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已成为流行的生活方式。
然而,热闹的“绿色消费”市场也存在一些隐忧:二手物品品质不一,谁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租来的商品是否安全卫生,折损如何处理?实现绿色发展,还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请看记者的调查。
——编 者
二手交易是转变消费模式、生活方式的有效手段,但商品质量有待提高
家住南京建邺区的李莹不久前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看中了一套全新未拆封的化妆品,价格不到专柜的一半。店主称,化妆品是从国外买回来的,由于自己的化妆品积攒太多,因此准备将该套化妆品出售。“交易页面上还有购物小票的照片,于是就买了。”李莹回忆。
收到后,李莹仔细检查,物品确系全新未拆封。但是用了几次之后,她总感觉跟自己在专柜试用的小样有些差别。更让她感到意外的是,这个卖家在把化妆品卖给自己以后,似乎还在不断地出售这款商品。“店主应该不是一个转让闲置物品的卖家,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销售者。”李莹分析。由于产品的包装已经拆开,使用后也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去做鉴定又费时费力,因此李莹最后也没有向卖家提出退货或赔偿。“有时候就是图便宜,因此对二手商品的期待也不是很高。”李莹认为,二手平台的制度规范确实不如一手交易电商平台健全。
与李莹有同样消费经历的人不在少数。在今年3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法院认为,二手交易平台用于处置闲置不用的物品,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处理相关民事争议,不认定出卖人属于销售者。但是,认定经营者的身份不能拘泥于销售平台的性质,如果出卖人符合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的特征,则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经营行为予以规范。因此,出卖人以经营者身份在“闲鱼”等旧货交易平台销售产品构成欺诈的,买受人可主张惩罚性赔偿金。
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潘永刚看来,互联网作为一种手段,能够促进二手资源的循环利用。但是这类资源同常规商品相比,在标准化、可追溯性以及相关保障服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买卖双方对交易物品的期望都不是很高,实现一部分价值可能就比较满意了,这就给问题商品留下了比较大的空间。”
除了C2C模式外,近年来还兴起了B2C、C2B等二手交易新模式,并在手机等二手电子产品交易方面有广泛的应用。潘永刚认为,在二手交易过程中,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保护个体消费者权益。“相对企业来说,个人在产品检测、价格评估、隐私保护、纠纷解决等方面都比较弱势,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保证、监督相应标准的执行,交易的企业一方也要建立机制,树立良好的信用。”
“二手交易是转变消费模式、生活方式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认为,随着绿色消费市场的发展,有关部门的监管能力也需要同步提升,加强市场培育和政策引导,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新租赁”节约又环保,但安全卫生、折损定价等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和大多数爱美的女性一样,上海徐汇区的杜雯雯感觉“衣橱里永远少一件衣服”,可是在“买买买”之后,积攒下来的旧衣服又成了她的心病。“厚衣服捐出过一两件,然而更多衣服苦于无处处理,放家里很占地方。”杜雯雯说。
女装月租平台“衣二三”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76%的女性每年会购买60件左右的衣服,其中10%每周都会穿,30%每月穿一次,剩余60%则少于三次,其中不乏大量冲动消费的低品质衣物,这一类衣物往往对环境的伤害很大。杜雯雯也认同这一点,“买的多,利用率却很低,不少衣服的面料和生产过程对环境‘不友好’。”如今她选择了一种新的服装消费方式——只花平时买衣服一半的价钱租赁,每个月就可以穿十几件“新”衣服。自从成为“新租客”,杜雯雯省下不少置装开销。
数据显示,租衣平台每件衣服大概会流转20—30次。杜雯雯承认,自己虽然是互联网“新租赁”的拥趸,但还是会有一些卫生方面的顾虑,尤其是一些直接接触皮肤的衣物。“衣二三”创始人兼CEO刘梦媛告诉记者,目前租赁衣物的清洗环节均由专业的中央洗护工厂完成,所有衣物都会经过标准化的洗衣和消毒流程,包括干洗、消毒等16道标准洗护工序。“我们采取比较自动化的方式,就是为了能够尽量减少人工对衣物的折损和再次污染。”
租来的衣服出现折旧损坏,该如何处理?刘梦媛介绍说,服装与汽车等商品不同,不能通过一些明显的指标如行驶里程等来判断折损情况。“一方面我们使用芝麻信用为用户提供信用免押,取代了传统租赁中的押金机制,保护企业和用户双方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积累、总结这方面的数据,来形成科学合理的管控流程。”刘梦媛认为,高品质的服务是“新租赁”的核心,要打消用户的顾虑,应该更加公开、透明地展示“后台”的运作模式和流程,让消费者监督,企业也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来确立新的行业标准。
除了能满足用户的高频换穿需求,“新租赁”在环保方面的贡献也十分可观——集约型的中央洗护方式相对于家用洗护方式更节省水资源,经过处理的洗护污水排放标准更高,污水回收再利用比例高达50%。
“租赁物品在环保方面有优势,但安全和卫生是这个行业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潘永刚说,新业态的发展需要逐步建立信任,安全和卫生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会对行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实现绿色发展要靠社会资源集约利用的“大循环”,也离不开个人从我做起的“小循环”
近年来,社会公众已经逐渐接受了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有了循环利用资源的意识,但囿于社会管理没及时跟上及相关产业政策配套缺位,仍有很多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一些消费误区依然存在,实现绿色发展任重道远。
“过去的资源回收利用,总体而言仍然比较粗放、分散、高成本,相当一部分再利用手段本身也存在污染环境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回收资源带来的正面环境效益。”刘建国举例说,一些废弃物没有进入规范的回收设施中,而是流入到一些“散、乱、污”的企业中去,这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因陋就简地生产出一些低端产品,又污染了环境,低端产品的泛滥则会挤占质量较好商品的市场空间。“绿色消费同样不能忽视生产端的作用,产品质量合格是第一位的。”
去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范围界定为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和加强信息公开等四个方面,率先对电器电子、汽车、铅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明确了各类产品的工作重点。专家介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比如,一家生产电器的企业,它的责任就要延伸到产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刘建国说,目前国外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企业直接建立自己的回收利用系统,二是委托第三方来进行回收,三是生产企业通过依法缴纳相关基金来实现。“生产者责任延伸对于鼓励企业进行生态设计和资源循环化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潘永刚说。
“从消费端来看,不少消费者还存在一些绿色消费方面的误区,比如‘只要是可再生的,就是绿色的’。”刘建国解释说,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看,可再生产品并不见得比一次性产品对环境更友好,还要综合考量性价比等因素。“比如一些可降解的餐盒,只能实现部分可降解,最后却变成了一些碎片和颗粒,更难处理,整体来说就没有什么环保上的优势。”
潘永刚表示,现实生活中,一些公众对含有以再生资源为原材料的产品,尤其是生活日用品的使用还不太踏实。“不是说只要是再生材料制成的,品质就会受到影响。”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绿色原材料使用标准,提升再生资源的品质,通过相关鼓励政策,推动部分以再生资源为原料产品的使用。
“一个矿泉水瓶,不一定用了之后就要扔掉,在进入流通系统前,还可以再用上几次。”“少吃几顿外卖,就能减少对餐盒和包装物的依赖。”专家呼吁,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除了发展社会资源集约利用的“大循环”,也离不开个人从我做起的“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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