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加、黄若强、韦明登:三村民挺身而出勇斗持刀歹徒 救下被挟持青年(图)

发布时间:2018-07-10 19:36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年12月 | 查看:1800次



人物故事:

  黄元加,男,壮族,1970年1月30日出生,都安县澄江乡桑里村塘下队人。黄若强,男,壮族,1975年9月出生,都安县澄江乡桑里村塘下队人。韦明登,男,壮族,1986年1月出生,都安县澄江乡六里村上岭队人。2014年8月22日19时许,都安县高岭镇宜江村弄垤队韦绍磊(男)因债务纠纷持尖刀挟持一名女青年,黄元加等3人挺身而出,勇斗不法行为。2014年9月都安瑶族自治县综治委授予黄元加、黄若强、韦明登同志“都安瑶族自治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2014年8月22日19时许,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宜江村弄垤队韦绍磊(男)因债务纠纷,在澄江乡桑里村桥仙队韦明登经营的修理店附近,持尖刀挟持同镇合旺村旺上队女青年蓝江宜。蓝江宜被韦绍磊用尖刀划伤脸部和手部后拼命挣扎并呼喊“救命啊、救命啊……”。当时,天色已经渐暗,都安县澄江乡桥仙路44岁的黄元加在自家屋里听见一阵呼救声,出门循声望去,见隔壁修车店的韦明登冲上前去,大声喝令男子放下尖刀,停止不法侵害。但该男子不予理睬,仍然扼住女子不放,为了避免该女子人身遭受更大的伤害,韦明登奋不顾身上前夺取男子手中的尖刀,在拉扯中被尖刀划破手掌流血。黄元加见状操起一条凳子过去帮忙,与正在行凶的男子对峙,男子突然摆脱韦明登,拿刀扑向黄元加,黄元加在慌乱中想躲闪,但刚跑几步就摔倒在地,持刀男子情急之下用尖刀往黄元加身上猛刺并大声吼道:“捅死你、捅死你……”场面更加吵杂。住在对面的黄若强出来一望,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了上来,奋不顾身地抱住歹徒,韦明登也上来支援,全力制止行凶者。此时,黄元加已动弹不得,鲜血不断地在浸湿他的衣裤。 

  在瞬间的博斗中,黄若强被持刀男子狠狠地刺中背部一刀,但仍然坚持招呼旁人并不断控制行凶者,附近的居民也纷纷出来,该男子意识到寡不敌众撒腿就跑,黄若强紧追上去,在路人的协助下,赶到澄江乡卫生院附近与接警赶来的澄江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牢牢控制住。 

  当晚,浑身是血的黄元加和黄若强、韦明登被送到县人民医院急救,黄元加因失血过多,没送到医院就已经全身无力。黄若强、韦明登处理好伤口后就回家养伤了。而黄元加在博斗中身受重伤,左胸、右臂和背部一共被刺中了6刀,经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黄元加后来回忆说:“当时没有想太多,就想着不能出人命,救人要紧,人命关天啊……”。 

  黄元加出生在一个普通的贫困家庭,家中他是唯一的一个劳动力,上有多年卧病在床的老母亲,下有两个在读大学的孩子,一家人的生活都靠他平日里种地和做点建筑工来维持。黄元加受伤后住院后,韦绍磊和蓝江宜的家属分别送来了5000元和2000元的治疗费用,因刑事案件受伤住院又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让并不富裕的他一下陷入了困境,两个在读大学的孩子还等着他寄学费,年迈的老母亲还需要照顾…… 

  接到信息后,都安县综治委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及保护办法》相关条款,认为黄元加同志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为保护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作出的制止不法侵害的积极救助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都安县综治委授予黄元加同志为“都安瑶族自治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黄元加、黄若强、韦明登3人见义勇为集体舍己为人、惩恶扬善的高尚情操值得我们大家学习,他们不怕牺牲、挺身而出、勇于与不法行为坚决斗争的崇高品质值得我们弘扬传播。他们临危不惧,为维护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着社会正能量,令人敬佩。目前,都安县文明办正在整理他们的相关事迹材料,拟推荐黄元加、黄若强、韦明登3人见义勇集体参评河池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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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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