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6 21:18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年10月 | 查看:975次
人物故事:
刘小康,男,汉族,生于1981年6月,中共党员,甘肃省成县人,本科文化程度,一级警司警衔。2004年5月参加全省公务员(人民警察)统一招考,同年12月被省人事厅、公安厅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2005年3月被分配至陇南市公安局工作,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被选派至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工作锻炼,2011年11月调至兰州市公安局工作。现为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科员。
刘小康同志自2000年第一次无偿献血起,16年来,坚持无偿献血总量达到了5500毫升。如果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计量方法,每献血200毫升为一次的话,刘小康同志的献血次数已达到27次多!翻开鲜红的献血证,看到那一行行数字,有200毫升、300毫升、400毫升,有全血,有血小板……仿佛看到了那殷红的血浆挽救的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仿佛看到了爱心和正能量的无限传递……
2000年9月,刚上大学的刘小康在同学的鼓励下,第一次走进献血屋便献出了400毫升全血,从此以后,他每年都要去参加义务献血,尤其是2013年3月至今年3月,短短两年时间内,他的献血量达到了2800毫升!
许多人认为献血有损自己的健康,不愿意献血。而刘小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献血不但无损身体健康,而且更是一件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事情,生活中,他还经常向身边的朋友和同事宣传献血的好处。有时候,大家问他为什么要去献血,他总是调侃地说道,以我的能力和水平,为国家和社会也做不了多大的贡献,就只能献点血了。可难道这一袋袋殷红的血浆不正是实实在在的贡献吗?
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当时,刘小康同志还在陇南市公安局工作,陇南市距离震中直线距离不过百余公里,是除四川之外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当得知震后血库存血量告急时,刘小康不顾刚刚做完手术4个月的身体情况,毅然挽起袖子对护士说,你化验吧,只要血液合格,别管我。献完300毫升全血后,他一分钟都没有休息,又重新投入到繁重的抗震救灾工作中。
2012年7月,经过严格的检查化验,刘小康同志光荣的成为了中华骨髓库志愿者,当他得知这一消息时,内心中涌动着无比的光荣与自豪。如果哪位白血病患者能与他配型成功,刘小康将义无反顾的为这位陌生人献出自己的造血干细胞!
有时献完血回到家,刘小康的女儿看到爸爸胳膊上的绷带时总会问这是怎么回事,他会认真的对女儿讲什么是无偿献血以及献出的血会救人等等,虽然女儿听得似懂非懂,可她用稚嫩的声音坚定的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像你一样去献血!
刘小康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工薪阶层的家庭,从小父母就教育他要乐于助人。1991年6月,我国安徽、江苏等省、市、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当时只有10岁的刘小康拿出自己平日积攒的零花钱和压岁钱,给灾区捐献了100元现金及100斤粮票,为此,他收到了国家民政部和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寄来的两封感谢信。他还和父母积极参加妇联组织的“救助贫困女童”行动,多年来,共捐助了10余位贫困女童,目前,还在坚持捐助着一位女童。由于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工作上爱岗敬业、对于社会和身边的人甘于奉献,2007年,刘小康的家庭被省妇联评为“全省五好文明家庭”。
如果按照每个成年人的血液总量占自身体重的8%来计算,刘小康几乎将自己全身的血液换了一遍。看着献血证上密密麻麻的献血记录,不由得让人心灵震撼!用刘小康自己的话说,每当想到自己献出的血液能够挽救他人的生命时,就感到激动和自豪,这样的付出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当有人问起刘小康到底要这样献血到什么时候,他说:“我一定献到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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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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