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伟:公益打拐律师情系被拐儿童 推动立法促成国家行动(图)

发布时间:2018-07-06 20:1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年10月 | 查看:1136次



人物故事:

  张志伟,男,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被司法部和全国律协评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2014年被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电视台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和谐之星”荣誉称号;2015年被山西省妇联和山西省电视台授予“保护我们的孩子”绿丝带行动公益形象大使荣誉称号。因长期参与和支持公安部全国打拐行动,先后受到孟建柱同志和郭声琨同志接见和肯定。

  一、情系被拐儿童

  近年来,拐卖犯罪作为一种危害极大的刑事犯罪沉渣泛起,甚至在部分地区愈演愈烈。数以万计儿童失踪被拐或被强迫乞讨,而立案难、破案难、寻亲难等诸多问题困扰着数量庞大的被害人及其家庭。

  一位足迹踏遍全国寻找被拐儿子16年的父亲说,“失子之痛,痛如割肉,痛如剜心。孩子找不到,做爹娘的,死不瞑目!”。作为法律工作者,感同身受,心急如焚。2008年,张志伟开始参与“宝贝回家寻子网”救助和协调工作并担任公益法律顾问,与相关机构合作创办了宝贝回家慈善基金会,与搜狐合作打造了公益打拐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救助行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目前,民间反拐志愿者已达10万余人,成功帮助1081个破碎家庭实现了“团圆梦”;作为社会力量参与打拐,与公安部及全国公安机关打拐办正式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向公安机关提供拐卖案件侦破线索上万条;现阶段,我们还在继续帮助18977个家庭寻找亲人。

  作为一名公益打拐律师,几年来,张志伟义务为遍布全国各地的打拐志愿者和被拐儿童家长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次,指导受害人参与诉讼500余件,开展反拐宣传培训100多场,并亲自制定了《全国打拐志愿者行为准则》指引志愿者依法开展打拐志愿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同时,作为打拐志愿者亲自帮助40余个家庭找到失踪多年的孩子,其中部分孩子是从美国、瑞士及荷兰找回。2012年,张志伟在公安部、全国妇联和联合国相关机构的支持下,筹建了中国第一家反拐研究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并担任主任,中心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拐卖犯罪研究并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及心理辅导,中心多项研究成果得到公安部、国际移民组织和联合国相关机构的认可和推广。常年配合国务院妇儿工委、公安部及反拐机构前往河北、天津、重庆、云南、广西、四川、福建、广东、吉林等地公益开展针对县市长、刑警、志愿者的打拐培训。2013年9月中心与百余家公益机构参与发起了“守护童年”公益行动,设立了援助热线4001600011,以期为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帮扶救助。

  曾经救助过的被拐儿童彭文乐及其父亲彭高峰的故事被拍成电影《亲爱的》、被拐郭振及其父亲郭刚堂的故事被拍成电影《失孤》,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推动法治进程

  参与国家法治进程,促成国家行动,推动立法完善,身处首都的北京律师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几年,张志伟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拐卖犯罪被害人和家庭做了细致的调查研究之后,凭借自己的专业背景,采取了一系列合法有效的法律行动。

  1、2009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通过新疆代表拉依萨和山西代表郭志新联系到6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议修改《刑法》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62条(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法律提案,以及建议国务院制定《强制解救流浪、乞讨、卖艺儿童条例》的提案。

  2、2009年以来,连续六年通过濮存昕等政协委员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委提交《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十大建议》,呼吁中央政府重视失踪儿童问题,建议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和组织儿童乞讨犯罪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建立失踪儿童及家长DNA数据库;完善收养制度,加强户籍管理,建立出生登记制度;建立全国打拐专业队伍,强化《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机制等建议。该建议书受到中央综治办陈冀平主任的高度重视。民政部也回应称,接到建议书后该部正在推动起草专门性的行政法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以期尽快获得国务院批准,建立起规范完备的流浪儿童权利救济保障机制。

  3、2009年3月初,继续通过《新华社内参》和《人民日报内参》向中央领导反映拐卖儿童和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建议尽快开展打击行动和建立保护机制。我反映的情况和相关法律建议陆续得到温家宝、回良玉、刘延东、孟建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

  4、2009年3月18日,前往全国妇联,向时任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全国妇联儿童部部长邓丽等相关领导汇报《中国被拐卖儿童及流浪乞讨儿童现状、成因及对策》,会后,全国妇联再次就拐卖犯罪问题以专题报告形式向中央做了汇报。之后,全国妇联联合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团中央等七部委在全国开展了以“预防拐卖、安全成长”为主题的“2009儿童安全成长专项行动”。

  5、打拐专项行动以来,根据经验总结及时提出了学习美国加拿大的安珀系统,建立中国自己的儿童失踪快速反应机制。该建议提出后,公安部以广州“多警联动”模式为基础在全国推广实施,并最终建立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

  6、连续六年在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加大打击买方市场,建议尽快修改《刑法》第241条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但书规定等建议,追究买方刑事责任。目前该条建议已被《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采纳。

  在打拐公益行动中,张志伟始终坚持深入调研、联系群众、依靠政府的原则,热心帮助拐卖受害人及其家属,向他们讲解打拐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把国家层面出台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告诉他们,动员志愿者对受害人提供帮助,鼓励他们树立信心,相信政府,积极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和对立;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搜集掌握拐卖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困境和诉求,以及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困惑和障碍,整理和研究后及时反映给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相关决策部门,为反拐领域的立法、执法工作建言献策和提供智力支持。为声势浩大的全国打拐行动尽到了一个法律人责任。

  2009年4月中央综治委接受提案建议,决定由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张志伟的十项法律建议被公安部采纳。公安部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报警必须第一时间立为刑事案件,并成立专案组。拐卖案件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拐卖犯罪势头受到有效遏制,全国警方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数以万计。公安部接受建议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通过数据远程盲比,成功使3000多个破碎家庭重获团圆。

  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指导意见》,我的多项法律建议被立法吸收。

  三、坚守公益之路

  2011年8月2日,孟建柱同志亲切接见了张志伟,对志愿律师长期参与打拐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感谢。2013年9月30日再次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部长亲切接见,郭部长对打拐志愿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给予赞扬。

  大浪淘沙,长期从事反拐公益行动也让张志伟从一名年轻律师成长为全国打拐活动和国际反人口贩运行动的代表性人物,担任国家反拐行动和联合国反拐项目参与者和专家顾问,参与相关反拐立法研究,受国务院反拐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参与起草《中国国家反拐行动计划(2013--2020》专家意见稿,受公安部和联合国反拐机构委托整理编纂“中国警察打拐实用手册”,受国际移民组织委托起草设计“反拐国家转介机制”和“拐卖受害人甄别机制”。作为法律专家长期与反拐机构开展合作,积极支持中央政府开展儿童安全制度设计。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张志伟牢记共产党员的担当与责任,公益支持“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开展孤残儿童、流浪儿童和受虐儿童救助,并为该机构及其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目前该机构已医疗救助儿童5000余名。多次向中央有关部门建议的儿童保护“强制举报制度”也在近期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正式确立。今年,又与有关机构合作深入幼儿园开展北京地区儿童安全宣讲公益行,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作为北京电视台和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开办的著名调解类栏目《第三调解室》嘉宾律师,长期公益为纠纷当事方开展调解工作,深入乡村、社区,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化解社会矛盾,普及法律常识,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身体力行。两年来,为数百名群众调解了各类纠纷,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2013年“第三调解室”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4年被北京司法局和北京电视台授予人民调解“和谐之星”荣誉称号。

  张志伟作为一名律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推动法治建设,为百姓圆梦,积极参与了打拐、儿童保护、人民调解等领域的公益活动,为相关领域制度完善做出了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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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都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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