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仲远:基层干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连救两人(图)

发布时间:2018-05-30 13:5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07-29 | 查看:692次

人物故事:

  2014年6月4日中午,渝昆高速水麻段暴雨倾盆。为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检察院检察官唐仲远和同事一起,驾车前往绥江县提讯犯罪嫌疑人。当行至一下坡路段时,发现有一辆轿车发生事故,便立即下车施救。正在施救时,一辆大货车从后方呼啸而来,此时,唐仲远用尽全身力气,将身边参与救援的两人一把推开,自己却被大货车撞上,强行推出了3米多远,紧紧地卡在护栏上。唐仲远被紧急送往医院,当晚做了脾摘除手术,并从腹腔里抽出1600毫升血。且多处肋骨骨折,较为严重的是上下耻骨骨折和左踝骨、胫腓骨骨折。苏醒过来的唐仲远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我手里还有两件案子,现在办不了了。”

  自1984年参加工作以来,唐仲远几十年如一日,坚守着公平正义的底线,办了一件又一件的铁案,至今没有因为办案错误或瑕疵发生涉检信访。30年来,他默默奋战在反贪、批捕、公诉、预防等执法办案一线,承办、参办79件贪污贿赂案件、271件公诉案件、267件批捕案件,期间,10余名漏犯被他追捕,20余起漏罪被他追诉,同事们称他是敢办案的“拼命三郎”。30年来,他曾多“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最美干警” “昭通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等荣誉。2014年12月13日评为盐津县“最美的盐津人”;2015年1月10日,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4年12月15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4年度,盐津县县委、昭通市委政法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分别作出向唐仲远学习的决定。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春城晚报、昭通日报、昭通电视台、昭通广播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曾报道其舍己救人的事迹。

  当危险来临时,他连推两人,自己却被拉着20多吨货物的大货车狠狠挤在公路边的护栏上;他几十年如一日,勇挑起疑难复杂案件重担,至今也没有因为办案错误或瑕疵发生涉检信访;他就是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唐仲远。

  唐仲远,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云南省盐津县人,1984年12月参加工作,2011年7月任盐津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为让年轻人有更多的成长空间,2014年1月主动要求退居二线,并到业务较重的公诉部门工作,现系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一级检察官。2014年6月4日,因见义勇为致脾破裂(后被切除)、多处肋骨骨折、左踝骨骨折。多年来,唐仲远凭着自己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对法律的无限忠诚,默默奋战在反贪、批捕、公诉、预防等反腐肃贪、打击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的第一线。30年来,他参与和承办的案件,从未出现过差错。他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情怀谱写了一首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赞歌。

  危急关头挺身而出

  2014年6月4日中午,云南盐津,乌云密布,暴雨欲来。为完成昭通市检察院交办的指定管辖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年近五十的唐仲远不顾舟车劳顿,旅途危险,积极参与其他两名同志前往绥江县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当所乘车辆途经渝昆高速水麻段337km+550m处时,一辆本田轿车发生事故横在路上。事故之处,不仅连续陡峭长坡,且拐多弯急。唐仲远和其他参救群众正忙着准备将重伤女子救出车外时,一辆大货车伴随刺耳的刹车声呼啸而来。电光火石之际,现场一片混乱,人们纷纷向路边逃生。随着巨大碰撞声,大货车撞到了左边隔离栏,调头冲向路中本田车,本田车被撞开,大货车继续又冲向奔跑的人群。此时,唐仲远来不及思考,以全身最大的力气,将身边即将被货车撞上的两名群众推开,而他因此失去了躲避的最佳机会,被大货车撞上,紧紧卡在护栏上。用自己血肉之躯拯救了两个人的生命。后经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唐仲远因受猛烈撞击,造成脾脏破裂(被摘除)导致内出血1600升,且多处肋骨骨折、左踝骨、胫腓骨骨折。即使在生命垂危之际,当盐津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劲松等人前往看望时,唐仲远却吃力地说:“还有两个案子快到期了。”

  平凡岗位屡建功

  为了办好一件案子,他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下多少汗,吃了多少苦。曾历经两次“丢命”的危险。一次1989年7月,在反贪办案途中被突发的山洪卷入河中,险些被急流冲走;一次是1996年9月车辆突然故障,翻下了100多米斜坡后掉进了滔滔的白水江被摔成了重度脑震荡,但他始终把服务群众当成了自己的使命。

  几十年来,唐仲远始终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工作中他总是率先挑选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动捡最难“啃”的案件“啃”。2011年8月,盐津县发生的以魏申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这是盐津检察院自建院以来第一次办理的涉黑案件。此案在社会上影响极坏,案件中涉及4项罪名、18名犯罪嫌疑人、29起违法犯罪事实,有近2000页卷宗40本。

  唐仲远接手这个案子后,既没有跟领导提出“增援”,也没向单位提任何要求,而是加班加点,日夜奋战,在审阅案件材料、核对涉罪事实中,他喝着一杯又一杯的浓茶,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为的是让自己的大脑始终处于清醒状态。在这个案件的办理中,他曾经一天两夜未睡觉,最后终于形成了136页11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在法院审理的当天,有数百人进行了旁听,作为公诉人的唐仲远当庭发表公诉意见,释法说理,解说透彻,赢得了大家的掌声。最终他成功指证了涉案的18名犯罪嫌疑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像这样踏实办案、无私奉献的事情,在唐仲远身上连他自己也记不清。

  唐仲远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都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摞摞卷宗陪他度过。特别是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熬更守夜、连续作战更是数不胜数。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在办理蔡文坤涉嫌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的案件时,卷宗有8卷900余页,唐仲远仅用了12天就审结完毕起诉到法院,法院数罪并罚作了有罪判决;在办理张文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疑难复杂案件中,唐仲远指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根据执法办案预警工作预案,积极引导法官取舍证据,最终使案件得以处理。一桩桩、一件件,唐仲远用一个检察官的使命和尊严维护了公平正义,化解了社会矛盾。

  急流勇退不清闲

  高中毕业后通过招干进入检察院的唐仲远,深知没有深厚的文化功底、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弥补这一缺陷,他先后报名参加了法律专业的学习班,每天起早贪黑,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地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虚心向同事们请教。平时工作忙,他就利用中午和晚上大家都休息的时候看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刻苦拼搏,他终于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接后又是法律本科毕业证,“唯艰忍者始能遂其知”,就是凭着这种孜孜不倦刻苦学习的精神和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法律人,一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遇到大案、疑难案件,他总是主动请缨,同事们都称他是敢办铁案的“拼命三郎”。

  虽然如此,但他从不骄傲自满,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业精于勤,有针对性的对各类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尤其是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做到不凭主观和办案经验进行判断,而是及时学习最新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上网搜集相关的办案实践,经过认真地学习和对案件构成要件的缜密分析来办理案件,不仅使自身的办案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也带动科室其他干警在业务上取得了可喜进步。2012年、2013年,他撰写的《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调查报告》获得了县委、人大、政协、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并作为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的典范,个人被评为“昭通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

  2014年1月,唐仲远为让单位的年轻人有更多的发展空间、成长环境,主动向院党组提出退居二线、到业务较重的部门工作的要求。依然没有“车到码头船靠岸”的思想,更没有平凡的消极、拖沓的疲软,而以他那“只要能干得动,在办案一线工作更加充实”的朴实誓言,踏实、扎实地干着他应干的一切。

  因为热爱检察工作,唐仲远顾不上照顾家庭,女儿从小学读到大学,唐仲远却很少过问;年迈体弱的父母在乡下,唐仲远少有时间回家尽孝。就这样,30年来,唐仲远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他以清晰的工作思路、娴熟的办案技巧和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来源:云南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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