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9 12:44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07-30 | 查看:1019次
人物故事:
侯明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53年8月生,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退休民警。他二十多年不间断地照顾了37位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塑造了新形势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阳煤集团总医院附近的一处简易房里,住着84岁的李黑小老人。双眼白内障,妻子去世后,子女因财产纠纷与他断绝了关系,外甥接他回家,把他仅有的两万元积蓄花光后弃他而去。老人老人得了一场重病,身体越来越差,连床都下不了。
得知情况后,侯明华担负起了照顾老人的责任。每天下班准时到老人家里,给老人烧水、做饭、拆洗被褥等。老人的家离警务室较远,为了方便照顾,侯明华在警务室附近帮老人租了一间小房子。多年来,侯明华瞒着妻子,打着“加班”的旗号,一下班就赶到李黑小老人家。直到2008年冬天,他清理台阶上的冰雪时不慎摔坏手。在妻子的追问下,才道出实情。妻子听后直责备他:“你看你,这样的事情你早该告诉我,我也可以帮你一起照顾呀!”从此,家人也加入了帮忙照顾老人的行列。“他就是我的亲儿子,我这一辈子都还不清他”。李大爷在向旁人说起侯明华的时候,眼中都是骄傲与泪水。
家住平潭西社区的刘如荣是一名80多岁的退休工人,患有脑梗,腿脚行动不便。
考虑到老人一个人在家,侯明华就留下了手机号,“大爷,我是负责这片社区的民警,以后您有事就找我。”“平日里,我要是闷的话就给他打电话,让他来陪我说会话。家里没电了,他就过来帮我买电。我最喜欢他做的饺子了,特别好吃。”刘如荣老人乐得合不拢嘴。2002年,老人从平潭西社区搬走时,心想现在这个社区不归小侯管,小侯以后肯定也不来了。没想到,几天后,侯明华竟提着吃的来了,老人看到后,高兴的拉着他的手说个不停。侯明华经常搀扶老人出去呼吸新鲜空气,他说:“阳泉市这几年变化很大,我想让老人多看看外面的美景,也让老人散散心。”“一晃20多年,我走路不方便,他成了我的‘拐杖’,不管去哪里,有什么事,他都帮我。你说他图啥呀,来了我这儿不吃一口饭,不拿一分钱,一进门就是干活,真不知道我是啥时候修来的福气。”刘如荣老人抹着幸福的眼泪说。
“侯警官是我的大恩人啊,他家庭条件也不富裕,还时常接济我,真不知道怎么感激他。”家住平潭西社区的安振平无法压抑自己内心的情感,泪水沿着脸颊滚滚而下。
安振平今年52岁,是出租公司的一名下岗工人,妻子待业在家,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子正在北京上学,每年学费就得两三万。2006年一场车祸导致他伤残,而且没有得到肇事方的相应赔偿,这让一家人陷入了困境。
得知安振平发生车祸,其女儿又急需钱治病后,侯明华去他家的次数就多了起来,常买点吃的喝的给送过去,在他儿子上学的时候还要给上一两千元的学费,帮他办理了低保,租了廉租房。多次联系事故责任人,找相关部门解决赔偿问题。
侯明华默默帮扶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就这样坚持了二十多年,9000个日夜。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侯明华就是这样一个人,让我们不由得想起雷锋精神。他每一句关怀的话语,每天为老人送上的可口热饭,都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真正内涵。
他在2012年9月荣立山西省公安厅个人一等功;2012年10月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山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2013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先进个人”称号;2013年度荣获“感动山西”十大人物和全国“百姓口碑警察”称号。
来源:山西文明办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