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9 12:34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年2月 | 查看:1124次
人物故事:
邹宁浩,男,汉族,浙江武义人,中共党员,1987年9月2日出生,2005年12月入伍,大学文化,生前系义乌市消防支队北苑中队战士(实际岗位为防火监督处消防宣传员),武警上士警衔。
2016年12月16日,在扑救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大火中,他作为支队宣传员,在火灾现场第一线拍摄过程中,因现场火情突变不幸英勇牺牲,年仅29岁。邹宁浩同志用生命诠释了他“消防战士的最高荣耀是倒在报效国家的战场上、战地记者的最高境界是倒在消防宣传的阵地上”的崇高信念和价值追求。
入伍11年来,邹宁浩同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恳工作、无私奉献,致力于消防宣传工作,为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全民消防素质、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先后2次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消防部队优秀报道员”、被《走近中国消防》栏目评为2015年度宣传报道优秀通讯员,3次被浙江省消防总队评为“全省消防部队宣传报道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用生命诠释对消防的忠诚和热爱
邹宁浩舍生忘死、深入一线、忘我战斗,是职业的本能,更是使命的召唤……他忠诚可靠、献身使命的崇高精神催人奋进。
邹宁浩同志常说:“作为消防宣传员,深入火场不仅仅是搜集写作素材,更重要的是把灭火救援现场中的每一个细节通过手中的摄像机、照相机记录下来。”
担任消防宣传员以来,无论在支队机关、还是在基层大队,他始终牢记神圣职责,保持消防宣传职业高度敏感性,每一起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中,总能看见他肩扛身背摄像机、照相机与战斗员并肩战斗的身影,他总是哪里最危险就跟进到哪里,哪里最困难就战斗在哪里,全力以赴、尽心尽力用自己手中的“武器”战斗在灭火救援的第一线,真实记录下了一幕幕战友们赴汤蹈火、出生入死的战斗场景。
2016年12月16日16时35分,一阵急促的警铃划破了周末警营的平静。义乌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接警后,支队立即调派北苑、稠江中队9辆消防车61名官兵以及12支专职消防队16辆消防车73名专职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扑救,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
邹宁浩主动请缨,立即携带宣传器材赶赴火场。到达现场后,只见2号楼已完全笼罩在浓烟和烈火之中,各种沉闷的爆炸声不停地从起火建筑中传来,现场形势万分危急。全体参战官兵不顾自身安危,全副武装、及时设置水枪阵地,全力阻截火势蔓延。为了更好地记录下现场真实情况,邹宁浩不断寻找最佳拍摄地点,经过侦察后,最终从1号楼东侧楼梯进入建筑二楼内部进行拍摄。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邹宁浩用他手中的“武器”留下了许多惊心动魄的瞬间,正当他全身心的投入到属于他自己的战斗中时。突然,火焰“轰”的一声从正对面2号楼二楼的窗户中窜出,夹杂着炙热的浓烟毒气向他所处的拍摄方向喷射过来,并迅速引燃了该栋建筑二楼的可燃物品。很快,整个二楼就被无情的大火和浓烟吞噬,堵截了邹宁浩撤离的路线,致使他吸入大量毒气和烟雾,晕倒在撤离的途中。
经过近2个小时的艰难搜救,战友们终于在距离二楼东侧楼梯口约15米处的堆垛下发现了邹宁浩,躺在地下的他双手还把照相机紧紧的护在胸前。
用笔耕不辍的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平安
邹宁浩携笔从戎,投身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是他牢记党的宗旨、对群众安危的牵挂……他心系百姓、一心为民的爱民情怀感人至深。
2005年12月入伍以来,邹宁浩先后在丽水、金华、永康、浦江、义乌等多地消防部队服役。在丽水服役期间,邹宁浩除了做好战斗员的角色外,还积极撰写宣传报道。当经历过一次次触目惊心火灾现场,眼望着一把把熊熊大火无情燃烧,百姓家园付之一炬,邹宁浩内心都会产生莫可名状的惨痛心情,心里也渐渐地有了自己的想法,想通过普及消防知识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发生。从此,邹宁浩在肩扛水枪火场救人的同时,他又拿起了另外一种有力武器——笔和相机,并决心在消防宣传这块阵地上再次奏响凯歌。
入伍11年来,邹宁浩先后在丽水消防支队特勤中队、金华支队宣传科、浦江县消防中队、义乌市消防支队北苑中队服役,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诚地履行一名“战地记者”的职责,在《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工人日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刊登了3万多篇新闻报道,他拍摄的多个灭火救援现场的视频曾被中央电视台制作成专题播出,2016年11月9日,主笔出版《都市火魂》消防报道集供全国的报道员学习参考。
知行合一真学雷锋彰显军人本色
邹宁浩以雷锋为榜样、全力帮助他人,是他牢记军人本色、感恩回报社会的具体行动……他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鼓舞人心。
邹宁浩同志常说:“当兵就要当一个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的好兵,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邹宁浩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他对自己节衣缩食,从不讲究吃喝穿戴,而他却用自己有限的津贴和工资长期无私资助困难家庭,把爱心和温暖默默送到一个又一个困难群众的身边。2011年,邹宁浩得知金华市婺城区瀛头村老戴一家生活困难,他立即与爱心志愿者取得联系,并立即捐出500元,还带着慰问品前往瀛头村,看望了老戴一家;2012年,金华女孩庄晨玲因父亲患上白血病而无力支付高额学费,邹宁浩毫不犹豫地捐献2000元工资为庄晨玲垫付了学费,并与其确定了帮带结对关系;同年12月,邹宁浩被永康市大徐小学聘为消防校外辅导员,他将自己亲手制作的内有800支棒棒糖、30本《新华字典》以及消防知识读本的“圣诞大礼包”送到孩子们手中,给孩子们带去了特殊的节日祝福;2013年,邹宁浩得知学生郭小会自幼父亲病逝、母亲出走,1岁时就与姑妈住在废品回收站,邹宁浩立即与她进行了结对,并承诺每学期为其支付学费。邹宁浩说:“每个人都应该有享受教育的权利,有追逐梦想的自由,只要遇到失学儿童,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去帮助他们圆求学梦”。
入伍11年来,他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义务献血16次,献血量达5000余毫升;积极参加植树、治水、义务维修、道路清理各种公益活动650余次,2014年,邹宁浩被金华市文明办评选为助人为乐类“金华好人”,2015年邹宁浩被义乌市文明办评选为“优秀志愿者”。
来源:浙江文明办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